王永明
照顾兄长的3个子女长大成人
孝老爱亲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8年3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王永明,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处处发挥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在生活上,他始终以孝为先、尊老爱幼,用自己的言行传承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王永明同志老家在迁江镇大力村,那是一个贫困村,为了改善生活条件,村里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老人和儿童基本无人照料,为了提高孤寡老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每到逢年过节,他都要组织村里有经济基础的人集资看望孤寡老人,并请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和10岁以下的儿童聚餐,向他们宣传国家政策和防火、防盗、防骗知识,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2003年,王永明同志的大哥、二哥因病相继去世,留下年幼3个子女和沉重的债务。为了避免孩子们因贫困而辍学,他主动承担了3个孩子的所有学费,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鼓励他们振作起来,树立远大理想,不畏艰难,力争成才,从初中到高中,十几年如一日,正是因为他的艰辛付出和不懈努力,现在孩子们都考上了大学, 给他们带来了光明的前途。

  迁江镇大力村因为贫穷,交通不变,信息闭塞,为了尽快脱贫致富,万永明同志响应党的号召。2015年,召集村民行动起来,在政府资金的帮扶下,积极筹措修路缺口资金,带领村民打好路基,修通了往大力村的水泥路;2016年在争取兴宾区扶贫项目后,他又积极召集村民,以集资、捐款等形式,为工程平整出约20亩的场地,修建篮球场和文艺舞台,丰富村民们的文化生活。

  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孝老爱亲的含义,虽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可他用自己的爱心、孝心、责任心向我们展示了孝老爱亲、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

来源:广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