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梅高
“大义后妈”抚养5名子女成人
孝老爱亲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6年9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蓝梅高,女,广西南宁市上林县三里镇黄境村村民,1992年嫁到上林县西燕镇云灵村云童庄,从此心甘情愿的当一个后妈。蓝梅高性情温和,为人诚恳,勤劳肯干。她由于生理原因不能生育,但能把丈夫苏少冠与前妻的3个子女当作亲生的儿女,踏实地履行一个母亲的职责,做一个孝敬公婆的好儿媳。

  蓝梅高初到这个家时,家里一贫如洗,住的还是泥瓦房,还有年老体弱的公婆,公公是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残疾人。从嫁入这个家后,蓝梅高就意识到要把这个家照顾好,供得孩子们上学,必须要改善家里的经济状况。因此,她与丈夫一起发展种桑养蚕,她努力学习种桑养蚕技术,在熟悉养蚕技术后就开始大批养蚕,每一批都养两万多,这样的工作量很大,要早早出门采摘桑叶喂桑蚕,同时还要种田,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地劳动,还要照顾老人孩子,其间的艰辛不言而喻。但蓝梅高从来都没有对丈夫报怨,也没有和公婆争吵。不管是生活多么的困难,她都是跟丈夫、公婆有说有笑,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环境。

  蓝梅高不仅视丈夫的孩子如己出,还对丈夫大哥的孩子也关爱有加。丈夫的大嫂是一名弱智痴呆残疾人,1994年,大嫂生下一个孩子,但因弱智痴呆不会照料孩子,蓝梅高二话不说,担当起了当孩子第二个“妈妈”的责任。在蓝梅高的精心护理下,这个婴儿健康地成长着。2007年,大哥身患重病后不久过世了,留下一个弱智的妻子和两个未成年儿女。蓝梅高主动和丈夫商量,把他们母子3人接到自家一起生活。从此以后,照顾大嫂,抚养大哥的两个子女,使她和丈夫的肩上又多了很多的负担和责任。几年来,虽然蓝梅高的头发增添了不少的银丝,但是她依然笑着,实实在在地当孩子们的好母亲、丈夫的好妻子、公婆的好媳妇、嫂嫂的好弟媳。

  由于蓝梅高的辛勤付出,诚心抚养,孩子们都把她当亲妈妈,那种母亲与儿女之间的融洽亲密氛围胜似亲生,孩子们有啥事也都很乐意跟她讲,孩子们有什么困难她也都用心开导及帮助他们,她时常教导孩子们要做一个老实本分、勤劳的孩子。如今蓝梅高养育的5个子女都相继长大成人,她家的2个女儿初中毕业后,已先后出嫁,儿子大学毕业后在深圳当了一名人民教师。大哥的孩子从刚会说话时就一直把蓝梅高叫做妈妈。孩子们对她的养育之恩时刻铭记在心,逢年过节都要回家看望她,平日里也是电话不断,有个头疼脑热的,孩子们都要她注意休息,养好身子,在孩子们的心里她就是她们的亲生母亲。

  蓝梅高和丈夫通过辛勤种桑养蚕慢慢致富后,不但给自家建了新楼房,同时为了让大嫂和侄儿侄女们有一个温暖的家,他们还多方努力,尽心尽力帮助他们也建了新楼房。

  蓝梅高不仅是个好母亲、好妻子、好儿媳、好弟媳,也是一个好邻居、好村民。她与村民的关系很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团结,友爱相处,积极参与村屯清洁乡村活动等公益事业。

  蓝梅高的事迹在当地传为佳话,虽然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但是在群众的眼里她就是一个充满大爱的“大义妈妈”。

来源:广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