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青
退伍军人勇救2名溺水者后默默离开
见义勇为
广东省
2019年3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经过热心市民的寻找,终于找到了这位救人不留姓名的英雄——李志青。当市民丘志辉致电记者找到他后,李志青若无其事地说“当时浑身是水,我赶着回家换衣服,看见被救的两个人没事,就走了”。

  “能帮一点就帮一点,能为社会尽微薄之力,这是我应该做的。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也是一名退伍军人,当兵3年,在部队都是这么教育的,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救人这个事,没什么可考虑的,当时我也不知道水有多深。这是我应该做的。”李志青说。

  其实,整个救人过程并非李志青讲述的那么“轻而易举”。事后,很多人根据救人现场与过程,都为他提心吊胆,甚至捏一把汗,但更为他的体能、胆识与干练点赞!

  事情是这样的。2月8日下午4点50分左右,李志青正在河源东江湾公园河边跑步,跑到志愿者驿站附近时,听到岸边有群众大喊“有人跳河了!”。李志青回头一看,跳河轻生的是一名女子,正在河里挣扎。他来不及多想转身跑过去,喊周边群众报警和寻找救生工具。随即,他跃身跳进河里向该女子游去。当游到女子附近时,发现女子已沉入水中,他马上潜入水中寻找。浑浊的水中,视线不好,看不到落水的女子,只能靠双手在水中摸寻。在第一次寻找失败后,他浮出水面换口气再潜入水中,在视线模糊的江水中,顺着水流往江中心摸寻,终于在水中抓到该女子的头发,迅速将该女子拉出水面。

  这时,该女子朋友见她被拉出水面后,马上也跳入河中试图过来帮忙,但由于水性不熟,随即溺水。在这紧急关头,军人出身的李志青临危不惧,立即拉着溺水女子向其朋友游去。在靠近溺水者后,李志青干练地左手拉着溺水女子,右手托着溺水者游向岸边,并在群众的帮助下将俩人拉上岸边。待警察、120抵达现场后,他转身悄悄地离开了。

  李志青在危难时刻不顾安危挺身而出,且能够有非常人的体能、胆识与干练,与他的成长、工作经历是分不开的,是党的悉心培养和部队大熔炉磨练的结晶。

  李志青,1974年3月出生于革命老区镇——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今年45岁,中共党员。1994年12月至1997年12月,他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53013部队侦查连,服役期间历任战士、代理文书、班长,能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条令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苦练军事技能,熟练操作各种武器装备,以高标准、严要求磨炼自己。在部队期间,两次被评为优秀士兵。退出现役后,他于1998年10月考入广东省人民武装学校人民武装专业,在校期间任副区队长,学习刻苦,严守纪律,成绩优异,并于1999年在东源县船塘镇武装部实习时,配合当地警方搜山,将躲藏在山上的杀人逃犯抓获归案,事后被省人民武装学校授予个人三等功,并于2000年6月毕业时被评为优秀干部。2003年1月,他考取了公务员,先后在东源县三河镇府、船塘镇府工作;2003年12月至2005年6月调任东源县涧头镇府工作;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任东源县涧头镇武装部副部长;2006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东源县双江镇镇委委员、武装部长;2011年7月至2014年4月,任东源县双江镇副镇长;2014年4月起任源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无论是在部队,还是在地方,虽然岗位在变、身份在变、职务在变,但不变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色。李志青始终以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员”这个光荣的称号,践行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誓言。

  李志青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付诸于行,坚定理想信念,关心群众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竭尽全力为群众服务谋利益;他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执行“八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把廉洁勤政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他在源城区食药监局任职以来,先后分管综合股(含服务窗口)、食品市场与餐饮业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生产股、食品药品快检快筛中心、党建、纪检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工作面广线长,任务繁重。但他始终保持军人本色、不忘初心,以敢于担当、勇于奉献、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态度,找准工作着力点,严密组织,认认真真抓好每一项工作,带领分管部门的干部职工同心协力,不断强化食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全力保障辖区市民食品安全,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来源:广东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