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玉玲
村民代表暴雨里抢修河道不幸牺牲
见义勇为
云南省
2017年12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行为;第二类是抢险救灾的行为。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大密罗社区八组的居民代表普玉玲,用她危急时刻迎难而上、奋不顾身抢险救灾的实际行动,为我们很好地诠释了见义勇为的真正内涵。 

  在祖国的西南边陲云南,有一位居民代表,自2016年担任居民代表以来,始终牢记居民代表使命,不断强化代表意识,认真履行居民代表职责,充分发挥居民代表作用。2017年9月10日,由于连日降雨,密罗河堵塞,河水将淹没农田,田中的庄稼和稻花鱼受损,危及部分民房和道路、行人安全。为了村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她在积极参与抢修河道的过程中突然遭遇山体滑坡,不幸遇难。她就是云南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大密罗社区八组居民小组居民代表兼廉政义务监督员、年仅46岁的普玉玲。

  用生命换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月10日13时30分,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大密罗社区8组居民代表普玉玲在组长施明坤家中与街道干部商议近期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情况时,有群众到施明坤家中反映,“村对面密罗河堵塞,河水太大,漫了出来,旁边的田怕要被淹了。”听到村民的话,普玉玲和组长施明坤担心大家田里的稻花鱼被洪水冲走,部分民房将受影响,通行车辆及行人不安全。于是,为了村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普玉玲与施明坤一道撸起袖子往前冲,却在抢修河道的过程中突然遭遇山体滑坡,普玉玲、施明坤失联。经过抢险救援,17时45分18时,消防官兵先后从泥土中找到被掩埋的普玉玲和施明坤。二人被及时送往大营街卫生院抢救,但已无生命体征,不幸遇难。

  有信仰、有品行

  2009年至2015年期间,普玉玲在云南省活发集团大营街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上班,工作期间,她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凡和她共事过的领导、同事一提起她就会伸出大拇指佩服地说:“勤奋敬业,踏实能干,工作上巾帼从不让须眉”。2016年5月,普玉玲当选大密罗社区8组居民代表兼廉政义务监督员。居民代表没有任何报酬,但她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常常舍小家、顾大家,儿子说她是“拼命三郎”,丈夫说她是“工作狂”。原本是一诺千金的她,因对工作的执着一次又一次失信于儿子和丈夫。她把更多的家务交给丈夫,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在集体重点工作推进上,和组干部并肩工作,默默奉献。在统规联建、环境整治、护林防火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中,认真履行居民代表职责,按照大营街街道、大密罗社区及小组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八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普玉玲1991年从大营街街道甸苴8组结婚到大密罗社区8组以来,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含辛茹苦,养育两个儿子。她深深懂得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子女。儿子从小到大,她没有过多的唠叨,也没有空洞的说教,而是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影响儿子。在她的影响下,两个儿子充满孝心、爱心、上进心。目前,长子已经25岁,靠自己双手自食其力。次子17岁,现在正在上高二,在校成绩突出,乐观向上、为人真诚、坦率。生活中,普玉玲崇尚节约,勤俭持家。但对外,她非常善良热心,与邻居都能够和睦相处,她尊老爱幼、她团结邻里、她关心他人,她就像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在炎炎的夏日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为每一个路过树下的人默默送去一片又一片绿荫,没有表白,不求回报。几个村民说:“她待我们情同手足,9月10日当天,听到她不幸遇难的消息,我们当场难过的哭了!”。

来源:云南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