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斯曼·艾散
中学教师30余年数次出手救人
见义勇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7年6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吾斯曼·艾散,男,维吾尔族,1964年出生,1984年参加工作,是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中学的一名普通教师。他1989年曾荣获乡级模范教师称号,1991年获县级先进班主任称号,2003年荣获县级民族团结模范称号。这个参加工作32年的普通教师曾数次英勇救人、紧急情况下帮人的事迹在新和县广为流传。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1982年5月我在塔里木农垦大学上学时,学校有一位教师不小心掉进塔里木河,当时河水大概有20-30米深,我不假思索就跳进水中将老师捞上了岸。” 吾斯曼·艾散回忆着说道,接着他继续给我们讲述着他的救人经历。

  1988年,有一天吾斯曼·艾散骑自行车去拜城,途经库车和克孜力村之间的山坡拐弯处时,一辆超速行驶的汽车从山坡上掉进了山崖。车上有4个汉族同志,当场死亡3人,所幸还有一人有生还气息,他把活着的那个人送到了医院,经过抢救,脱离了危险。

  1988年7月的一天,拜城县黑山谷暴发了严重的洪水,洪水冲走了一辆汽车,吾斯曼·艾散恰好途经此地,他不顾危险,从车里救了2名汉族同志。当月,阿克苏至拜城三岔口东边又一次爆发了洪水,314国道上许多汽车被堵,有一辆小车被洪水冲翻了,情况危急时刻,吾斯曼·艾散奋不顾身从车里救了一对夫妻。

  1996年2月,吾斯曼·艾散去成都购买汽车,在回新和的途中,途经星星峡路段时发现一辆大型客车着火,吾斯曼·艾散和他父亲赶紧下车把玻璃打碎,吾斯曼·艾散从大火中救了4个汉族同志,他父亲救了2个。

  ......

  2013年9月,吾斯曼·艾散在参加母校塔里木农大举办的55周年校庆活动返回的路上(距离塔里木农大50多公里处,和2008年那次遇见的交通事故有点相似),目睹一辆大车和小车相撞事故,一个女同志面部流血不止,受伤严重,吾斯曼·艾散啥也没想,就将自己车的前座位置让开让受伤者入坐,并带着伤者奔赴沙雅县人民医院抢救,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院方不让住院,吾斯曼·艾散一边苦口婆心解释,一边去住院部帮着垫付1000元这才让伤者顺利住院。后来,伤者的朋友闻讯赶到后连说谢谢谢谢,并给吾斯曼·艾散退还了1000元。

  由于吾斯曼·艾散经常开车往返于城乡,常会遇到一些在路边着急找车等车的人,尤其是一些在偏远位置管地的民工,每逢这个时候,他总会很乐意地把别人捎上。有一次,吾斯曼·艾散遇到一个在新和县某偏远地替人管理棉田的民工(看似汉族,经过交流,才知道是云南彝族),焦急地站在路边,对方称要去县城客运站,吾斯曼·艾散热心地让这位民工坐上自己的车,这位民工讲自己的老公跑掉了,自己有3个孩子,最大的孩子才3岁,她要从客运站搭车去远在沙雅县工业园区某偏僻地种地的父亲那里,到了客运站,这位彝族妇女因为身上所带的钱不够搭乘去沙雅县的出租车,而且她要去的地方并不在沙雅县县城及城郊,吾斯曼·艾散一想,“上车吧,我送你一程”,于是,吾斯曼·艾散硬是驱车60多公里把这位彝族妇女送到了目的地,这位彝族妇女感动地哭了,顺手抓了一只她父亲散养的鸡执意要送给吾斯曼·艾散,但吾斯曼·艾散啥也没要,说了一声“谢谢你们的好意,这又不是啥大事”就走了,

  “我生长在一个家庭贫困的农民家里,从小我的父母就教育我要勇敢,要自立自强,要待人和善,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今天,我们生活条件好了,更应该心怀感恩,帮助那些急需帮助的人”,吾斯曼·艾散说。

来源:新疆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