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章
90后民警跳河救人 下水前托付同事照顾父母
见义勇为
江苏省
2017年4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张文章,男,1990年生,睢宁县城东派出所民警。三年来,多次救助落水群众。2014年12月,在睢城镇城南河中,力救轻生男女。2015年12月,在县城南部十米左右落差的城南桥上,勇救自杀女。2016年4月,在辖区某工地30米高的塔吊上,成功劝救维权工人。2016年6月,一女子因感情纠纷跳河自杀,张文章迅速赶往现场,警服都来不及脱下就跳入河中将人救出。2017年1月18日晚,一女子在城区文学大桥跳河轻生。张文章转身告诉同事“我要有事,帮我照顾好我父母”,然后,纵身跳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成功将落水者救上岸边。

  “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这是张文章同志工作最好的写照。该同志从学校毕业考选到公安机关工作后,从头做起,谦虚谨慎,认真向老民警学习。他在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身先士卒,吃苦在前,无论在学习和办案中都冲在最前面,及时处理案件,以实际行动干好本职工作。在春节期间,张文章同志主动放弃了休假,即使已经很久没有回家探望也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工作岗位,平均每天工作长达10个多小时,在值班备勤、出警执勤、治安巡逻等处均能见到他忙碌的身影。

  公而忘私,为警清廉,树立执法为民良好形象。张文章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牢记“五条禁令”做到警钟长鸣,牢固树立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时刻都处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焦点上,面对种种考验和诱惑,张文章同志一直将“为警清廉、执法严明”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真正做到了金钱面前不动心,原则面前不让步,廉洁自律,心正执法,胸怀坦荡。他始终坚持不说情,不袒护,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三年来,他经手办理了近百起刑事、治安案件,未出现一起复议、起诉或被变更、撤消的案件,没有一次因为办关系案、油水案被群众起诉。为使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他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2015年6月份,张文章同志处理了一起因停车琐事引起的打架斗殴案件,参与打架的违法嫌疑人多次托关系找到张文章同志说情,让他给予照顾,被他严辞拒绝,最后依法将几名违法人员刑事拘留。

  心系群众,为民服务,救人于危难之中。三年来张文章同志多次救助落水群众,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冰冷的河水,生死攸关的时刻,张文章每次都奋不顾身跳水救人的壮举,为寒冷的冬季注入了感人的暖色,为此同事们亲切的称他为最美的“跳水员”!2014年12月,在睢城镇城南河中,力救轻生男女。2015年12月,在县城南部十米左右落差的城南桥上,勇救自杀女;2016年4月,在辖区某工地30米高的塔吊上,成功劝救维权工人;2016年6月,一女子因感情纠纷跳河自杀,张文章迅速赶往现场,警服都来不及脱下就跳入河中将人救出。2017年1月18日晚,一女子在城区文学大桥跳河轻生。接警后,张文章和值班同事迅速赶赴现场,面对在河中心挣扎的轻生者,张文章转身告诉同事“我要有事,帮我照顾好我父母”,然后,纵身跳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后来,在同事和围观群众的帮助下,成功将落水者救上岸边。

  既然选择了警察,就要对得起头上的警徽,既然选择了风雨兼程,就意味着无怨无悔的奉献。三年来,张文章同志不忘初心,履职尽责,在基层警务岗位上,以他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坚守着最初的承诺,用一桩桩舍身救人的光荣事迹,镌刻着无限忠诚。

来源:江苏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