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志坚
公交司机临危不惧勇斗窃贼
见义勇为
云南省
2016年4月
人物故事:

  昆明公交集团第六公司二十八车队114路驾驶员段志坚同志临危不惧勇斗窃贼事迹

  段志坚,男,1985年4月24日出生,中专文化,汉族,2012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昆明公交集团第六公司二十八车队114路驾驶员。

  段志坚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能够热爱公交事业,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章守纪,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文明行车。在城市公交精神文明的窗口岗位上,以“服务为本”、“乘客至上”为宗旨,把满腔的热情献给公交事业,把真诚的爱无私的奉献给乘客,用温暖和友爱,营造了和谐、文明的乘车环境,彰显公交人的本色。

  对段志坚同志来说,驾驶公交车首先保证“安全第一”;其次保证“平衡、轻快、舒适”,他深深地懂得,安全行车是公交客运服务的前提,优质服务更离不开安全行车。为达到安全行车,他一贯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执行安全行车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无论何时、何地都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行车过程中,他严格做到“四不”,不开英雄车、斗气车,不酒后开车,不强行超车,注意控制车速,保持中速行驶;在相互会车时,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礼让三先;转弯时牢记“靠右、减速”三件事。

  一、微笑服务显魅力

  每个人站在生活的不同角度,其人生价值就有所不同。段志坚在“十米车厢”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以对待乘客如春天般温暖的优质服务展现着他独特的魅力。

  一直以来,段志坚同志潜心研究乘客心理,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掌握语言技巧,在他的服务工作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微笑服务每一天。他都始终坚持用微笑迎送走每一位南来北往的乘客,以真心赢得乘客的理解和信赖。曾有人问他为何在服务中总是笑得那么甜,那么自然,到底累不累?他的回答是:“如果你把乘客当作自己的亲人,你就不会觉得累,就会笑得自然了。”一次,正值下班高峰期,一位老人上了段志坚的车,他立即用话筒宣传动员乘客给老人让座,可车厢里的人实在太多,于是他就动员坐在驾驶室后面座位的一位中年乘客给老人让座,可这位乘客却不高兴地说:“凭什么叫我让,我也是投了钱的。”对让座仍无动于衷,段志坚听后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着对这位乘客和颜悦色地说道:“同志,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下次您带您的父母乘坐我的车,我也一定给您的父母找座位,好吗?”话音未落,这位乘客便不好意思站了起来,段志坚又微笑地对他说:“谢谢您,我代老人的家人向您道谢!”这时车上乘客投来赞许的目光。

  二、提升自身修养

  段志坚同志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严格要求自己,热爱集体,关心同志,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在日常生活中,该同志宽容待人、宽厚有度,公正办事、公平处事,并且带头执行车队各项规章制度,不讲特殊;坚持言教与身教有机结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引导和创造一个纯洁良善、和睦相处、人心思进、气顺心齐的环境。

  三、立足岗位,勇于奉献

  自担任二十八车队114路驾驶员以来,段志坚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工作中一丝不苟,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一心为乘客、服务最光荣”的公交精神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在公交驾驶员这个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日复一日的劳动给广大乘客带来真诚的笑脸。

  段志坚同志2015年4月14日,驾驶114路(自编号:5119)公交车由北市区车场开往东站方向,下午13时10分左右,当车辆行至马村立交桥站台上下乘客时,一名身穿条纹帽衫的男子翻着钱包上车后,并未投币。他身后跟着一名着红色运动服的女子,男子往车内走了几步之后,突然转身准备下车,在此过程中与红衣女子擦肩而过。就在男子回到前车门准备下车时,车门突然关闭。经司机提醒,红衣女子摸了口袋发现东西丢失后,一把抓住该男子。此时男子的一只手已在车门外,不过,车门中间的胶带起到了作用,并未将他夹伤。男子一个劲的往外拱,门外还有两名男子的同伙使劲地往外拉他,眼看男子半个身子都被拉出车门,公交司机段志坚同志率先站了起来,帮助红衣女子抓住小偷。与此同时,反应过来的几名男乘客也跑过来又抱又拽,与车下小偷同伙来了场“拔河”,最终将男子拉回车内。“这样的好司机该点赞!”事发时,陈女士刚好在这辆车上,目睹了事情的经过。她说,车上乘客拽着小偷不放,直到警察到现场才松手。

  段志坚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勇斗歹徒的英雄事迹受到省市媒体的高度关注,2015年4月19日19:08时,CCTV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新闻现场转播,云南昆明:小偷公交行窃,机智司机“瓮中捉鳖”。并且在都市条形码、街头巷尾栏目滚动播出。《春城晚报》2015年4月16日A11版,作了专版报道。

  段志坚同志自2015年4月14日在114路担任驾驶员临危不惧勇斗窃贼的见义勇为英雄事迹事迹后,车队上考虑到怕小偷打击报复,为了段志坚同志的安全着想,把他调到74路担任驾驶员工作。在2015年7月12日上午11点多,驾驶74路5048号车从北市区车场开往东站,返回北市区车场进行“三品”检查时,发现一个包内有230元现金,两张银行卡,一个苹果手机。交到车队,车队通过昆明电视台街头巷尾找到失主。2015年7月13日下午街头巷尾栏目播出。

  段志坚同志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受到广大同行及乘客的称赞。通过段志坚同志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及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报道后,媒体记者在采访时问段志坚同志:“当时小偷那么猖狂,你作为一名公交驾驶员,是怎么想的?段志坚同志说,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只想到乘客的财产受到损失,我应该站出来。”通过这两件普通而不平凡的小事,充分体现了段志坚同志的高尚品质,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爱心、真心,让他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升华,在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实现“中国梦”、“公交梦”的过程中发挥正能量。

来源:云南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