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伟
80后法官一心为民 当好群众的法律守护者
敬业奉献
河南省
2021年4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孙志伟,1984年4月生,中共党员,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尽职尽责调解群众矛盾

  孙志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对当事群众有利的事情,他总是冲锋在前,平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时,他总是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展现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在兰考县张君墓镇大胡庄村附近,李某把低速货车头朝南停放在公路中线西侧,但是未放置防护标识。晚7时左右,田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撞到货车尾部,导致自己及乘坐人张某、张某某三人死亡。经有关部门认定,被告人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李某通过兰考县交警大队向被害人的家属支付了5.7万元丧葬费。此案在一审期间,双方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田某上诉至开封中院后,孙志伟承办此案件,他认真查阅卷宗,提审被告人,全面了解案情。在民事赔偿问题上受害方亲属情绪激动,被告人李某说:“我是冤枉的啊,田某系无证驾驶且违规承载两人,三人均未佩戴头盔,自身存在很大过错,一审法院判我交通肇事逃逸并且让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明显不公平,请二审法院依法公断。”被害人家属说:“被告人李某在事故发生后,将其违规停靠在路边的车辆挪走,并在公安机关对其询问时隐瞒了该事实,公安机关认定其交通肇事逃逸是正确的,我们对一审判决没有异议。”双方争执激烈,处理起来相当棘手。孙志伟说:“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调解希望就尽百分百努力。”他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一次一次把双方当事人约在一起,耐心细致的沟通,从情、理、法的角度,开导劝解,打开了双方心结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都表示满意,相约来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执法典范 为民楷模”“与时俱进好法院 情系百姓好法官”两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孙志伟手中,并对他坚持不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河南省中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37亿,受害群众近3000人,社会影响巨大,受害群众时常集体上访,矛盾隐患一触即发。孙志伟承办此案后,接待受害群众2000余人次,耐心倾听诉求,积极解答疑问,消除受害群众的顾虑;多次提审被告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被告人的认罪退赃工作,使该案得以妥善处理,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赞扬。时至今日,许多受害群众与孙法官保持联系,经常向其咨询法律问题。

  抽丝剥茧为失足青年寻找证据

  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孙志伟更是对年轻人犯罪问题格外关注,面对一张张无知的年轻脸庞他总是很心疼,抽丝剥茧般寻找证据力求给他们带来希望。他说“法律是规则,法律更要有爱与温暖”。贵州省开阳县某高中三年级学生游某,学校成绩较好。但他迷恋枪支,网购铅弹和零件组装气枪,其行为涉嫌买卖弹药罪。后该案被开封公安机关侦破。一审法院以买卖弹药罪,判处游某有期徒刑四年,游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开封中院。二审时孙志伟通过认真细致的阅卷,发现游某的年龄存在疑点,该情节决定游某作案时是否为未成年人,直接影响着量刑情节。为彻底查清案件事实,孙志伟和合议庭成员辗转来到贵州省开阳县,到村委、派出所、计生办等多方求证核实证据。对新证据进行开庭示证、质证,并充分听取辩护律师、检察人员的意见,最后认定游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游某得以重返高中继续读书学习。接到判决后的游某及其亲属从贵州千里迢迢来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题有“厚德尚法、守护正义”的锦旗送到孙志伟手中,游某激动地向孙法官鞠躬说:“感谢孙法官的明察秋毫,认真负责,使我能够继续上学读书,我一定不辜负法官的挽救之情,好好学习,力争考上理想大学,将来回报社会、回报祖国”。孙志伟对游某千叮咛万嘱咐,希望游某要努力学习,珍惜重回校园的机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注重普法宣传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为了让更多的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孙志伟担负起了一位法律人的普法宣传责任。因为平时审判工作繁忙,他就利用空余时间撰写讲课课件,力求做到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他的妻子是一名文职人员,每次撰写稿件妻子都陪在他身边,为他出谋划策,斟酌词句,希望将稿件打造的更完美,夫妻二人深夜伏案整理资料,完善课件的画面忙碌而温暖。5年来,孙志伟走进社区、军营、校园、机关、企业、农村共开展普法讲座40余场,受众3万余人。同时,孙志伟每一次开展普法讲座都会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号码,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近年来,他共接收电话咨询30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200余人次,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孙志伟也因此先后被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疫情防控身边好人”“开封市道德模范”等荣誉。

来源:河南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