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熠枫
“农民法官”以庭为家 田间地头解决群众纠纷
敬业奉献
福建省
2018年10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邱熠枫,现任新罗区法院雁石法庭庭长。他审结的民商事案件,无一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社会矛盾激化或群众上访,被群众称为穿行田间地头的“农民法官”。

  以庭为家,把农民兄弟当朋友 

  雁石法庭离龙岩中心城区20多公里,邱熠枫每天穿梭于城区与法庭之间,白天开庭办案,晚间进村与农民兄弟交朋友,在人民法庭设立“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整合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多方力量,构建村社调解网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立与乡镇党委、村社组织对接联系,帮助分析辖区群发事件和重大纠纷隐患,积极从法律层面为地方建设提供咨询意见。经常性当起了住庭法官,利用夜间开庭审理简易民事纠纷,减轻群众诉累,三年来共协助辖区政府处理疑难纠纷40余次,指导人民调解48余次,当地群众说,邱法官跟我们心连心,遇到法律问题愿意跟他咨询,有案件在他手上也不用担心会倾斜,是我们农民兄弟信得过的好法官。

  换位思考,促当事人握手言欢 

  邱熠枫在审判工作中注重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案外情况,针对双方特点,尽最大努力让双方握手言欢。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圆满解决,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积怨。邹某与邱某系亲戚,又系邻居。1978年9月,邹某在帮邱某拆除旧房时,因墙体倒塌被压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邱某与邹某父母亲书面约定由邱某每年给付两吨煤炭使用直至邹某父母去世为止。然而在2016年6月之后邱某以自身有疾病为由未再支付煤炭,双方矛盾一触即发。考虑到原被告都是古稀老人行动不便,他及时和村委会取得联系,邀请村主干共同参与调解工作。经过和当事人双方多次沟通取得信任之后,他决定将法庭庭审搬进村部,上门办案,最终经过释法说理多方努力,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邱某继续每年支付部分煤炭以解决邹某父母的生活之需。

  讲究技巧,田间地头开庭忙 

  雁石法庭管辖全区六个乡镇,132个行政村,根据农村民事案件和当事人的工作生活特点,该庭在坐庭办案的情况下,经常性开展巡回办案,让群众在便捷、省时,无成本的前提下接受司法服务。2017年3月某天,万安镇发生一起相邻权纠纷,当事人电话反映到法庭。邱熠枫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和司法所及村主干取得联系。当天下午他就带领同事驱车50余公里前往村民家中。经过现场勘查,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各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就如何共同使用通道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亦得到了周边群众的认可及好评。除了审判工作之外,他还注重了解群众疾苦,与贫困户结对子,2016年积极动员其挂钩贫困户户主陈玉兰与其他三户贫困户连片种植12亩百香果,每户贫困户每年增加收入4000多元,该项目亦被雁石镇政府作为脱贫攻坚战役典型示范基地,受到市区领导的关注与好评。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几年来,邱熠枫先后获评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十佳法官、龙岩市劳动模范、福建省十佳法官、福建省最美劳动者、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近4年连续获评优秀公务员,获个人二等功1次、嘉奖1次。2016年2月主持雁石法庭工作以来,他带领的团队,也先后获评全省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市级工人先锋号、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来源:福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