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红梅
社区主任把群众利益放首位 扶危济困帮助弱势群体
敬业奉献
陕西省
2016年7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高红梅,女,回族,1972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渭南市临渭区人民街道小寨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截至目前,高红梅同志已经在社区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工作了8个春秋,连任3届主任。先后荣获临渭区首届“十大道德楷模”、 “临渭区标杆”、“渭南市标杆”、“渭南市第四届“十大道德楷模”、“第三届渭南城区文明市民标兵”、渭南市“金牌调解员”、渭南市优秀共产党员、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同时还光荣的当选为临渭区十五次党代会代表、渭南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中国爱国主义教育》、渭南电视台、《渭南日报》等各大新闻媒体对她的事迹作了专题报道。

  一、扶危济困显真情

  铁肩担道义,真情写春秋。作为社区主任的高红梅,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

  2012年2月7日,银华小区下岗职工张孟书去西安打工,不幸从10米高的房顶掉下来摔成重伤,老板付了入院费后便不见踪影。高红梅主任听到这消息后又急又气,急忙赶到医院,看到张孟书全身骨折8处,看着同为下岗职工的张孟书妻子张新华绝望的眼神,她把身上仅有的200元钱塞给张新华妻子后。为此,她先后多次与张孟书老板电话联系,咨询律师,两次去西安工地说服事发现场民工作证,然后找老板摊牌,先跟他讲了张孟书一家的困难生活,又引用《劳动法》的条款,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张的老板最终答应担负大部分医疗费。与此同时,高红梅还把这个事例告诉给其他居民,外出打工时一定要签合同,依法维权,从源头上预防利益遭受非法侵害。

  二、“编外警察”解难题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高红梅深刻认识到:维护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利益是一个社区管理者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2011年3月,渭南监狱原党委书记王培勤、副监狱长万双全和办公室主任走进了高红梅的办公室。由于渭南监狱围墙年久失修,需要重新修建,而且根据上级要求必须在2012年5月底前竣工,时间紧、任务重,但是修建围墙难免涉及与之相邻的5个单位2000多户居民住户的利益,如何尽快协调好与周边居民与单位的关系,让工程如期施工,这是摆在渭南监狱面前的一道难题。高红梅热情接待了渭南监狱领导,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此项涉及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利益的棘手“难题”。为了说服广厦丽景花园的大爷、大妈,她不分白天黑夜,挨家挨户上门做广厦丽景花园小区居民的思想工作,从相邻权、因果关系多个法律知识点讲起,给他们讲警民鱼水深情,讲公民基本道德,经过长达3个月情、理、法的思想工作,广厦丽景花园的大爷、大妈们终于被高红梅的诚意所感动,渭南监狱围墙重建工程终于顺利进行,如期竣工。渭南监狱上至领导,下到干警,都亲切地称她为他们的“编外警察”。

  三、群众利益无小事

  “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是高红梅的座右铭。在工作中,无论遇到任何事,任何对象,她都把来办事的居民当成自己的亲人,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尽自己微薄之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王永健,46岁,三级视力残疾,高度弱视,妻子离婚,女儿也是一级智力残疾,母亲已75岁高龄,一家三口仅靠母亲的一点退休金维持生活,生活特别困难。2012年11月27日晚,高主任在家访中走进王永健的家门,屋里黑漆漆的,没有电,一家人围着一个没烟囱的蜂窝煤炉子,因为太冷,没有开窗子,家里一股浓烈的煤烟味。经过打问才知道,因为欠电费,人家把电给掐了。高红梅迈出王家门,一脚深一脚浅地踏着夜色去找电工,给他说明情况,看见电工为难,她又自掏腰包垫上电费,带上电工,亲眼看着把电接上。2014年6月8日王永健因急性肠胃炎在渭南市中心医院就医,因为家庭困难住院费用不够,这时王永健的母亲给高红梅的打电话说:“儿子病情非常严重,急需要住院,现在家里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我该咋办?谁能来救救我儿子。”高红梅二话没说急急忙忙跑到医院给王永健送去2000元,王永健的母亲和王永健一时激动得无以言表。

来源:陕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