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为国
从农民到律师 “学法状元”30年坚守演绎风雨普法路
敬业奉献
江苏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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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袁为国,男,1954年1月出生,盐城市建湖县钟庄街道人,现任江苏袁为国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同志1969年1月参军入伍, 1973年3月起,先后担任建湖县钟庄镇法律服务所主任、司法助理员、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职。1989年4月,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受到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汉生、彭冲等亲切接见,廖汉生称赞:“你是全国八亿农民的学法状元。”2005年被省法制新闻协会、省广播电视总台、江苏法制报社联合评为(1985--2005)江苏十大法治新闻人物;2011年被省司法厅党委和省律师协会党委表彰为“全省律师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盐城市司法局党委表彰为“盐城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13年3月其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被评为“盐城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2015年2月被表彰为首届建湖县十佳“普法达人”,同年3月被盐城市司法局表彰为“盐城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同年8月被盐城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带头学法,奉献基层不知倦

  该同志曾是一名工程兵,参与“成昆铁路”、“襄渝铁路”等原国家国防三线重点工程建设,一次意外受伤,结束了他的军旅生涯。可在部队磨炼出的坚强毅力和坚定信念,演绎了他走上普法、学法、守法和用法之路的精彩人生。1984年,他的家乡建湖县先于全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全民普法教育,因缘际会,他先后报名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学习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刻苦自学,取得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律师专业结业证书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毕业证书。198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第二次律师资格统考,取得了律师资格。1988年8月—12月,他先后参加了盐城市和江苏省的法律知识竞赛,分别获全市和全省第一名;1989年4月,赴京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又获得全国第一名。连中三元,均获得特等奖。从1989年起他担任了钟庄镇司法助理,历经六个五年普法规划,30多年如一日,倾情义务普法,走遍每一个村组。从自编普法讲稿,创办普法简报,开通普法广播,组织知识竞赛,到如今的法律短信微信,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传输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全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守法观念普遍增强,省、市、县政府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次考核验收都给予充分肯定,钟庄镇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其本人多次被表彰为省、市、县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该同志担任镇司法助理15年,坚持扎根基层,奉献基层,自我“约法三章”:群众找我办事情,只要能做到的绝不推辞;能够当天办的事情,绝不拖到第二天;能够一次办成的事情,绝不让群众跑第二次。面对农村矛盾纠纷多发高发势头,他立足全镇218个村民小组建立起960多人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实战能力,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处理案件纠纷,坚持公平公正,确保案结事了,为全镇社会稳定、社区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30多年来,共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纠纷1100多件,预防和避免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130多起。

  倾心关爱,一腔热忱暖人心

  对安置帮教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建立口袋活档案、随身携带的做法,是袁为国从事安置帮教工作之初总结出来的一套行之有效、方便实用的经验。在从事司法助理和司法所长工作期间,全镇先后有103名刑释解教人员在袁为国的直接帮助下得到妥善安置,安置率达97.6%,帮教率达100%,无一例重新犯罪。2001年4月,刑满释放的张某回到家,艰难的生活让他有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细心的袁为国看出苗头,经常300元、500元地接济他,并四处奔波,用自己在社会上的威望担保,帮他找了份保安工作,引导他走上了正路。“是袁司法给了我新的希望和生活的勇气。”张某经常这样感激地说起自己的过去。小薛是社区服刑人员,患有严重的皮肤病,并感染了全家。袁为国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四处打听治疗方法,多方联系治病医院,亲自送小薛一家到上海就诊,终于让他全家解除了病痛,过上了健康人的正常生活。

  2010年,钟庄双港村因征地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弱智的单身汉王某所住的小屋因征地需要拆迁,王某为了挣一些劳务费,在不听取劝告的情况下,私自招呼一个老人和3个女工登高作业。未曾料到,房屋突然坍塌,5人全部受伤,一个老人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次严重事故,顿时闹得沸沸扬扬,双方就赔偿数额等问题争论不休,走上了诉讼程序。袁为国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到村里开展工作,提出调解方案,被法院采纳,双方达成和解,结束了一场耗时长久的争论,维护了当事双方的利益。

  几年前,建湖县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于历史原因,在职人员工资无着落,更无经济能力为职工缴纳保险。职工退休后由于资金管理不规范,退休人员保险金被作为在职人员缴纳的“质押金”,严重影响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发放和合法权益。为此,袁为国深入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详细了解情况,并征求多方意见,结合法律知识,形成了《关于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方式进行改革的建议》呈送相关部门,最终促成这一老大难问题的彻底解决,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的生活。

  热心公益,大爱无声显真情

  2002年起,袁为国担任江苏盐城为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执业过程中,他仍然时时不忘学法用法,运用法律为群众解惑释疑,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00多件,积极为民办实事110多件,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43户,免费提供社区法律咨询,积极参与12348服务热线及青少年维权活动,竭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2012年8月,响水县农民单某经建湖县某中介公司赴伊朗打工,后因病回国治疗,为追讨24611元工资,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袁为国接受指派,为单某讨薪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他不畏艰难,顶住各方面压力,历时2年5个月,经历了从仲裁不予受理到案件莫名被移送,从法院相互推诿管辖权到一审判决驳回,从省高院关注到最终二审胜诉,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该案件被评为2013年度盐城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

  曾在钟庄福利包装厂上班的几名残疾老人,至今忘不了25年前袁为国无偿帮他们讨回血汗钱的义举。1989年10月的一天,钟庄福利包装厂被上海的业务员王某等人以“回扣费”名义骗取2万元。他主动为该福利厂代理诉讼,可是上海某区法院以种种理由三次退回诉状不予受理。他毫不气馁,认真研究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坚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应有的维护。他将诉状和详细的代理意见直接寄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指令上海某区法院立案受理。此后又经过二年多的奔波,终于在1992年春节前如数追回被骗款,并争取到应有的经济损失赔偿。 

  为民履职,一心为民献赤诚

  袁为国同志在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一干就是30年,尽管法服所主任、司法助理员、司法所长、执业律师等多重身份不断变化,但他一颗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信仰始终没有变。近年来他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严于律已,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执业为民为根本宗旨,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了解他的法官都说,老袁经手的案件,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组织负责,案件事实调查认真仔细,证据收集一丝不苟,适用法律准确,让当事人一百个放心。他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来,从不找关系、托人情、请客送礼,凡事都靠“硬扳弓”。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和一身正气,令律师同行,公、检、法办案人员和每一个熟悉他的人敬佩不已。

  从2002年起,袁为国一直担任建湖县政协委员,2012年起又当选为县政协常委。他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亲民近民,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参政议政,多次提出以普法为内容的建议和提案,得到了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认同和肯定,本人多次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受邀担任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县检察院检察行风监督员和县法院司法作风监督员,勇于担当,认真负责。经过深入调研形成的《关于加强文明执法的建议》、《对司法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末位轮岗制的建议》等调研报告有力地推动了有关机构、部门执法规范和执法便民工作。他理论联系实际,撰写的《建议制订一部可以告司法机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诉讼法〉》等13篇法学论文,发表后均引起业内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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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