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林
黑脸“包公”30余年办2000余案件无一错案
敬业奉献
河北
2015年3月
2.jpg
人物故事:

  三十年来王景林同志主办的2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和瑕疵案件,无一当事人投诉和上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信任和尊敬,先后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被省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争先创优优秀共产党员,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十佳审判长”、“全省优秀人民法官”、“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等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记二等功1次、市中院记三等功8次,9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被评为感动承德十大新闻人物,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全省法院唯一省政法委英模报告团成员。承德话剧团创作的话剧《永不倾斜的天平》,是王景林的艺术化身,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好法官、好党员由衷的拥护、爱戴和赞美。

  一、办“安民案”,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王景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入党誓言。很多当事人都因为他办案公道、值得信任,慕名请他审理自己的案子,走在街上的王景林也常被拉住唠家常,成为一名亲民法官。承德市某局与当地一家房地产商签订协议,由房地产商为该局建办公楼,同时该局60名职工还与房地产商签订了团购住房的协议并交付了房款。后因房地产商资金不足违约,该局与60名职工将房地产商推上被告席。王景林接案后,经几十次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但此时又有几个单位的200余名职工因付了款迟迟拿不到房,准备起诉这家房地产商。王景林为解决这个问题,在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调整了调解方案,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各方当事人共同将写有“党员的楷模、现代包青天”的锦旗携手送给王景林法官。王景林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定信念雷打不动,在事业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王景林毅然选择了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却无暇照顾和陪伴病危的母亲。到北京办完案赶到家时,母亲已经奄奄一息,王景林眼含泪水跪在母亲面前时,母亲也便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二、办“公平案”,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王景林说:“要公正执法,仅有正气还不行,还必须有底气”。王景林指的底气就是精通审判业务,他热衷于学习,是一名“专家型法官”,疑难案件领导愿交给他审理,同事们都向他请教。他审理一件新类型案件时,因为没有可依的法条,就参照民法原理下了判,并在判决中说清法理,几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一年后最高法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竟与该案判决“不谋而和”。同事们不仅佩服王景林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更佩服王景林坚持党性原则、秉公执法的品格。陈某长达十几年上访后起诉到承德中院,要求某县政府和银行赔偿损失。王景林深知,当时这个县的某领导曾是自己的老师,银行行长又是自己弟弟的同学。老师给王景林过了话:尽量不让政府承担责任。银行行长也加紧活动。让老师意想不到的是,自己非常赏识并寄予厚望的学生竟作出让他无法接受的判决:银行等单位赔偿陈某经济损失31万元。陈某手捧判决,在王景林面前长跪不起,老泪横流,他一谢法院给他讨回了公道,二谢党培养出了这样的好法官。

  三、办“干净案”,任何时候都不做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事。王景林同志重情重义,与发生车祸导致25处骨折、可能导致终身残疾的未婚妻子毅然组成家庭;他没有一点不良嗜好,从不进娱乐场所,不收受任何钱财,保持着公正廉洁亲民的形象,30年来,他拒收三十多万元钱物。妻子生孩子时,老同学受人之托送来的两箱罐头被他通过邮局退回,老家的一个当事人送给其两箱鸡蛋被他按照市场价将钱退回。一位当事人将1万元现金扔到他办公桌上扭头就走。王景林叫住当事人严肃地说:“你这不是侮辱我人格吗?你打听打听我王景林的为人”。当事人红着脸把钱收了回去。法院为干警集资建房,这对王景林来说也是解决住房困难的好机会,但由于拿不出几万元的集资款,王景林不得不放弃。当时,王景林正在审理几件由一家信用社起诉的贷款纠纷,信用社领导得知王景林的情况后,提出可以减免利息”。被王景林婉言谢绝。几年后信用社领导提起此事:“你当时要是听我的,把本利还了还能赚几十万吧”。王景林回答:“这样我才能睡得踏实,不愧于共产党员的称呼”。

进入网友互动

来源:河北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