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钦春
  舍生忘死的好警察
  敬业奉献
  湖北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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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2014年3月29日晚8时许,宜都市公安局陆城派出所民警胡钦春在追捕持刀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浴血奋战,身受重伤,经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牺牲,年仅41岁。

  胡钦春,男,1973年10月出生,宜都市姚家店镇人,中共党员,1996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宜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侦大队、王家畈派出所、治安大队、陆城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从警18年来,胡钦春同志曾获得宜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宜都市公安局先进个人、十佳破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胡钦春同志光荣牺牲后,公安部、省公安厅先后发来唁电,3月30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批示:“请曾欣同志代表部党委向胡钦春同志表示沉痛哀悼,向其家属表示亲切慰问。要总结钦春同志先进事迹,开展宣传学习”。胡钦春同志的英勇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湖北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全国、省、市媒体对胡钦春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报道。各级同事及宜都各界群众千余人自发到殡仪馆吊唁这位好警察好党员。

  舍生忘死,用生命践行庄严承诺

  2014年3月29日晚8时许,宜都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称: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旁边建行处有人被打,值班民警胡钦春等人携带单警装备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3名嫌疑对象,民警拟上前盘问时,犯罪嫌疑人鄢某拔腿就跑,民警胡钦春迅速尾随进行追击。追赶约300米至宜都市工人文化宫旁一偏僻小巷内,犯罪嫌疑人鄢某突然持刀暴力对抗,致使民警胡钦春颈部、胸腹部多处受伤,鄢某逃窜。由于胡钦春颈动脉、右胸腔等部位身中7刀,失血过多,经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22时50分不幸因公牺牲。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没有犹豫,面对逃窜的犯罪嫌疑人,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当他踉跄着步伐走出小巷是,给同事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受伤了,迅速跟所里报告,请求增援,刚才我追的人跑了……”

  忠诚履职,用奉献创造一流业绩

  胡钦春1996年从警,入警18年,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大案小案都没离开他。曾参与办理治安案件600余起、刑事案件180余起,先后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十佳办案能手”。

  2009年6月26日凌晨,陆城园林大道某发廊服务员向某及孙某被两名外地男子挟持,并采取殴打、持刀威胁的方式抢走金戒指两枚和手机一部。接到报案后,专班民警胡钦春及其他民警迅速赶赴松滋市进行侦查,冒着酷暑,胡钦春与其他民警经过艰苦蹲守,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奋不顾身,只身上前参与搏斗,最终将持匕首对抗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员欧某及胡某抓获,一举破获广东、枝江、宜都绑架案3起、松滋盗窃案1起。2013年12月初,胡钦春接到远赴重庆抓捕93年命案逃犯李志成的命令,他二话没说,放下手头工作,来不及收拾行李,就匆匆赶往重庆云阳县南溪镇黄高村开展侦查工作。临出发前,胡钦春对所里同事说:“这次不光要摸线索,还要想办法把犯罪嫌疑人抓回来。”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经过两天三夜的辛苦工作,胡钦春和同事在悬崖峭壁的山路上行驶4小时,最终锁定嫌疑人家,当听见动静,胡钦春毫不犹豫地从3米高的坎上跳下,直扑门前,将刚准备逃窜的犯罪嫌疑人李志成抓获,破获1993年12月30日发生在陆城原十里铺收费站的一起命案。

  拼命三郎,用正义行使为民责任

  胡钦春每次接处警,做记录材料,从未出过一次差错。他处理的警情,绝大多数做到了当事人都满意。

  胡钦春不止一次受伤,2013年10月8日,陆城派出所接到报警,一银行大厅发生纠纷,一对母女情绪失控,在办公室打砸,并打伤了几名工作人员。胡钦春和同事接到出警任务,赶到现场制止正在闹事的母女。调解过程中,胡钦春被该母女抓伤脖子和胳膊。胡钦春捂住胳膊,将这对母女带到派出所,递上一杯水,先平复母女的情绪,然后组织她们和银行方协商,在他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矛盾化解。从警多年,工作中的原则渗入了血液,养成了习惯,他时时刻刻充满正义,一次胡钦春在过收费站时,看到有司机不交过路费冲卡,当即驾车追了上去。就在事发前一周,胡钦春在抓一名飞车抢夺嫌疑人时受伤,叔叔责备胡钦春“不该太拼命”,胡钦春嘿嘿笑着:“我是干这行的,抓犯罪分子是我的责任。”

  铁肩担道义,热血铸警魂。一生注定,一路忠诚。忠诚是一个共产党员血脉里的“党性”,忠诚是一位人民警察生命的重量,胡钦春就是一个坚守忠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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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