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丽
女职工拾金不昧 寻找失主主动归还
诚实守信
山东省
2017年12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人物简介:

  李丽丽,女,1982年7月出生,峄城区吴林街道杨楼居普通居民,峄城鞋厂普通工人。曾获2016年峄城好人、第二届峄城区道德模范提名奖、2016年度枣庄好人荣誉称号。

  事迹概述:

  2016年8月22日傍晚4点多,李丽丽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却发现取款机吐出了5000元现金和一张社保卡。她马上到附近寻找失主,可周围没有其他人员,于是拨打电话报警。最后民警联系上了失主孙先生。拿着失而复得的财物,孙先生激动万分,连声对李丽丽道谢。

  正文:

  李丽丽,女,1982年7出生,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吴林街道杨楼居居民。

  拾金不昧是社会上人人都提倡的行为,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一点呢?当遇到金钱的诱惑,又有多少人能够克制自己,战胜这种诱惑的考验呢?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给了我们答案。李丽丽是一位平凡的农村妇女,她用行动诠释了“诚实守信”这一社会美德,她也是大家眼中的“最美大姐”。 2016年5月,李丽丽被评为“峄城好人”,2017年被评为“枣庄好人”,同时参选“山东好人”。

  8月22日傍晚4点多,峄城区吴林街道杨楼居民李丽丽到峄城南大桥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没等自己插卡,却发现取款机自己吐出了5000元现金和一张社保卡,着实把李女士吓了一跳。接着李女士寻思,这些钱应该是粗心人落下了,于是马上到附近寻找失主,可周围没有其他人员,孙女士紧接着拨打电话报警。赶到现场的坛山派出所民警根据银行卡信息,通过查询联系上了失主孙先生。据了解,孙先生在自动取款机存了5000元后,突然想起了别的事情,粗心的他竟然忘记按“确认”键,接着掉头就离开了,将现金和银行卡遗忘在了取款机内。当民警打电话给他时,他还不知道自己钱没有存上。拿着失而复得的财物,孙先生激动万分,连声对拾金不昧的好心人李丽丽说谢谢。

  李丽丽今年34岁,现在在一鞋厂上班,每月的收入1000多元钱,丈夫是个司机,家里两个孩子还在上小学,家境一般。这是5000元现金啊,足够一家人出去潇洒的旅游一次了、足够买早就想买的空调了、足够换辆新的电动车了。当红彤彤的现金放在自己面前时,有谁会不心动,更何况当时没有别人,就算拿走也无人知晓。“钱不是我的,我怎么能拿回去家呢!”李丽丽很憨厚地说:“我觉得我应该把钱还给人家,因为这不是我的钱,况且丢钱的人肯定也很着急,希望有人归还,我想大家的心都应该是一样的。”面对金钱的诱惑她没有动心。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当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传统美德,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李丽丽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她就是吴林“最美”的人。

  “自谋不诚,则欺心而弃己,与人不诚,则丧德而增怨。从小姥姥就是这样教导我。”李丽丽说,从小她是跟着姥姥长大的,潜移末化的也受到了她的影响,她提起了很入以前姥姥做过的一件事。

  二十年前六月里的一天傍晚下着大瀑雨,李丽丽小姨和四姨在大门口看见有个青年人在屋檐下避雨,身上都要淋湿了,就告诉了姥姥,姥姥说在哪呢?就去看看。她一看那个年青人衣服孝湿了,就赶紧把那个青年领到家里来,原来那个青年是到邻村走亲戚的,姥姥说雨下得太大了,那要淋出毛病的,你不能走了,在这住一晚吧,明天再走,还做了饭菜给他吃,青年人非常感动,留下住了一晚,第二天才走。没想到过了二十年,这个青年都娶妻生子,已经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了,又到当初避雨的地方找到姥姥说还是经常想起姥姥救他避雨的情景,非常感激,说姥姥是个很慈祥心地非常善良的人,以后每年都来看望姥姥。“姥姥整天说,做人就应该诚实守信,能帮到别人就尽量帮,我潜移末化的也受到了她的影响,做个诚实守信的人,要尽自己的所能帮助别人,像那个青年人一样更要做个知道感恩的人。”李丽丽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来源:山东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