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申
用好原料制造好产品 企业家十余年诚信经营铸就丰碑
诚实守信
内蒙古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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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胥申,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他的公司专门从事杏仁、沙棘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是东北地区规模较大的饮料生产企业。公司在十三年的发展历程中,从小到大,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到蒙东地区知名度较高的企业,靠的就是“诚信”这块金字招牌。

  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9月在国家工商局登记,同时“沙漠之花”商标也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沿用至今。公司成立之初,胥申就把“诚信赢天下,品质铸辉煌”作为自己的创业理念,并不断的加以升华,在行业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多年来,从未受到质监、工商、安监、环保、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处罚。

  资金是企业的命脉,小企业需小资金,大企业需大资金,而金融部门的贷款只贷给那些讲诚信的企业。公司成立之初,靠职工互相担保,在信用社借小额贷款来维持生产。2013年中国农业银行敖汉旗支行,主动上门服务,授信三年,一次性贷款1500万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公司自成立以来,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个人借款,无论额度大小都能做到按时还本付息,靠诚信得到了金融部门的认可。

  公司产品的生产标准采用的是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标准制定、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检验,各环节都是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每一瓶饮料都是真材实料,凭质量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的心。2008年,公司沙棘果汁销售很好,但有一次20吨原汁材料,进厂后出了点问题,将就也能用。怎么办?倒掉!坚决倒掉!这样胥申将20吨原汁进了地沟,损失不言而喻。现在公司的销量从当初的几千件增加到一百多万件,市场也从敖汉旗扩大到全国的数十个省、市、区。沙漠之花的客户基本上都是一些终端商户,大大小小上百家。公司成立十多年来,公司几乎没有发生坏账损失,对一个加工企业来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产生奇迹的根本原因,是经销商对胥申个人诚信的认知。

  饮料产品最终要到千家万户的餐桌上,产品质量关系到公司诚信,生死攸关。胥申始终事必躬亲,绝不放过一点点问题。2013年1月25日春节前夕,敖汉旗牛古吐乡元宝洼村村民李占民来电话反映,公司的“经典杏仁”饮料在饮用中发现有上浮现象,胥申当即带领公司销售人员、经销商一起驱车赶赴村民家中,发现是老人住院时亲戚买的,老太太舍不得喝,已经过期了,胥申当即向老太太做了解释,并当即决定,给老太太换了一箱公司刚出厂的新产品,同时赠送给老太太两件新款产品。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除了自己苦练内功以外,还需要相关单位的密切合作,诸如原、辅材料供应、包装物、动力燃料、设备备件等。公司一年的外购总额近2500万元,涉及到十几个厂家,任何一家供应商出问题,包括数量,特别是质量,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由于重合同、守信誉、讲诚信,大批的供应商纷纷找上门来寻求合作,他们在与企业的合作中特别顺畅,合同履约率达100%。由于原材料的保质保量的供应,保障生产得以正常,企业在讲诚信中尝到了甜头,真正实现了合作、互利、双赢。多年来,胥申与公司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已经形成了十分良好的相互信赖关系,无论是先发货后付款,还是先付款后发货,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商业纠纷。以2013年为例,沙漠之花公司与辽阳福利玻璃制瓶厂、宁城宜彩印刷有限公司、宁城塑料印刷公司等八家供货商,发生信用资金2520万元,不仅没有纠纷,甚至没有催讨货款的记录,供应商们都知道,胥申不会无故拖欠,从来没有听说胥申赖过任何人的哪怕是一分钱的账。

  胥申把打造幸福企业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并制定了实施细则。按幸福企业的三大标准即“物质收入基本满足、人格得到十分尊重、感情得到尽情释放”逐一落实。优秀员工奖、合理化建议奖、成本节约奖、产品质量奖、技术革新奖、员工子女高考奖、困难职工补助、员工图书室、员工健身房、购买员工的新婚礼服、免费的通勤、丰厚的福利待遇、一流的住宿条件,一日三餐的免费就餐,使员工更有归属感。在沙漠之花,每月10号发工资成为公司的“法定”日子,职工的婚丧嫁娶,结婚的礼服都是公司买,胥申也都是亲自到场祝贺。每年一次全员旅游,员工福利逢节必有。公司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双评双爱先进企业”。公司为员工着想,员工为公司发展努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整个公司呈现出一派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景象。

  一个企业家,特别是地方的知名企业家,不但要对员工有爱心,而且要对社会有责任。几年来,胥申除了抗震救灾踊跃捐款外,他还循环资助贫困初中、高中、大学生直至完成学业。新惠镇老烧锅村是胥申的扶贫联系点,几年来他十几次到联系点参与扶贫工作,帮助他们制定脱贫规划,并先后捐资5万余元用于帮扶贫困户,他每年资助1名贫困初中生,1名贫困大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凭借胥申多年的诚信经营,“沙漠之花”品牌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广为人知,在全国也是具有一定名望的品牌,2013年被评为“自治区著名商标”,同年,“沙漠之花”牌系列饮品被赤峰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个单位命名为赤峰市首届“百姓心目中的名品”。胥申同志也被赤峰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工商局、人社局等10个单位授予赤峰市首届十佳 “诚信企业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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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