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政研会2021年度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2-29 来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关于开展中国政研会2021年度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研秘[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研会,各全国性行业(系统)政研会:

  经中央宣传部领导批准,我们将组织开展中国政研会2021年度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全国性行业(系统)政研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取得的优秀成果(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成果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类优秀研究成果、二类优秀研究成果、三类优秀研究成果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三、评选条件

  1. 参评成果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2. 参评成果可为学术研究类成果,如论文;可为用于内部呈报的咨政研究类成果,如调研报告等。书籍不列入参评范围。

  3.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对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4. 主题明确,论证充分,内容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

  5.不涉及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内容及不宜公开的研究成果不在评选范围内。

  四、参评事项

  1. 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2月28日。截止日后,一律不再接受申报。

  2. 参评方式:以省级政研会、全国性行业政研会为单位组织进行申报。不接受未经上述单位签署意见的研究成果参评。

  3. 申报程序及要求:申报人填写《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申报表》请登录“中国文明网—思想政治工作专栏”或微信公众号“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下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所属省级政研会、全国性行业政研会审核。

  每篇成果作者数量不得多于3人。作者署名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各省级政研会、全国性行业政研会审核后同意推荐的,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限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各单位推荐成果数量不多于5篇,每篇成果篇幅不超过一万字。

  上报材料电子版格式应为Word文档,文件名称、内容格式要规范统一(格式见附件)。

  4. 评审工作机构: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政研会联络部。

  联系人:李楠楠、施希茜

  电话:010-66015987(兼传真)

  邮箱:2021lianluobu@sina.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0号东段,邮编:100062

  附件: 

  1.申报材料格式

  2.申报材料格式样式

  3.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中国政研会秘书处

  2021年12月21

责任编辑:王 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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