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单位、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3-12 来源:中国政研会秘书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研会,各全国性行业(系统)政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充分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政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激励各级政研会组织和广大政研会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经中共中央宣传部领导批准,中国政研会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单位、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单位评选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全国性行业(系统)政研会及其下属会员单位。
  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个人评选范围:在各级政研会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专、兼职干部。
  (二)评选条件
  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单位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风优良,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等职能,在组织开展理论武装、调查研究、组织建设、干部培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效果显著。
  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个人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履职尽责、务实苦干,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开拓进取,在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干部群众广泛好评。
  二、申报、推荐程序
  1.被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人选需填写《2019—2020年度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单位推荐审批表》和《2019—2020年度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全国性行业(系统)政研会。(“推荐审批表”请登录“中国文明网—思想政治工作专栏”或微信公众号“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下载)。
  2. 撰写被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内容详实、业绩突出,字数3000字左右。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全国性行业(系统)政研会研究同意推荐的,在“推荐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与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并按规定时限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为Word文档(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发送至联系邮箱。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全国性行业(系统)政研会各推荐优秀单位2个,优秀个人2名。
  5.申报推荐截止日期:2021年4月16日。截止日后,不再接受申报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评选优秀单位、优秀个人是一项严肃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要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坚持高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联系。申报推荐过程中,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政研会联络部。联系人:李楠楠、施希茜,联系电话:010—66015987(兼传真),联系邮箱:zyhllb@163.com,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0号东段,邮编:100062。
  附件:1.申报材料格式
     2. 2019—2020年度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单位推荐审批表
     3. 2019—2020年度全国政研会工作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
  中国政研会秘书处
  2021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王 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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