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昌来,男,1965年12月出生,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二级警督。1983年10月,杜昌来走进军营。他刻苦训练,积极向上,军事素质堪称一流,多次获得表彰并荣立两次三等功,由一名普通战士晋升为正连级军官。1998年他由部队转业到和县公安局,先后干过派出所治安警、刑警、交警等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他二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不图名利,心系百姓,不断创新基层交管工作经验,推行“交警主导、村民自治”模式,受到了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建中高度肯定,在全省进行推广。他善于思考,敢于创新,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演绎出“大角色”,探索出“大成果”,为人民群众办成了一件件实事、好事、难事,深得群众欢心,当地百姓对他交口称赞。
2015年2月被安徽省公安厅授予2014年度“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16年10月被评为全省“交警执法标兵”;2016年11月被安徽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包村民警”;2017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人民优秀警察”称号。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