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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根本制度保障文化建设
发表时间:2022-07-08来源:人民日报

  任何一种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文化,都有一个居于统摄地位的旗帜和灵魂。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说,其旗帜和灵魂就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在文化建设上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把“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列为重要内容。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作为一项根本制度明确提出来,充分体现了文化建设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有力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犹如壮丽的日出,照亮了人类探索历史规律和寻求自身解放的道路”。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实践的理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深刻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是“伟大的认识工具”,是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灵魂。历史和实践一再表明,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得好、把握得牢,我们的文化事业就能繁荣兴盛,进而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坚持得不好,发生动摇和偏差,就必然造成思想文化上的混乱,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损害。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推动文化建设固本开新、永葆生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意识形态领域的方向性、战略性问题作出部署,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我们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贯彻到文化建设全过程各领域,使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始终成为主旋律、最强音。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所以先进,就在于它以马克思主义这一先进理论为指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为更好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发展,不断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提供了制度保证。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具体的、现实的,而不是抽象的、空洞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领域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按照这一根本制度来展开、来推进,切实把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穿到宣传思想工作各领域,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新闻舆论工作、文艺创作生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和各领域,确保我国文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同时,我们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这一根本制度体现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上,落实到工作理念、思路、举措上,确保了文化建设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阔步前进。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根本标志;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落实好这一根本制度,第一位的要求就是推动全党全社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之所以能从根本上扭转意识形态领域一度出现的被动局面,使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的转变,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就是因为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面向未来,我们要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地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新时代文化建设,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欧阳雪梅 作者为当代中国研究所文化史研究室主任)

责任编辑:刘 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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