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有尊严 岂容被“山寨”
日期:2021-04-14
来源:湖北日报

  近年来,山寨文物成为一些地方吸引眼球、招揽游客的方式,部分项目涉嫌丑化、异化文物,误导公众历史文化认知,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广泛关注。为维护历史文化遗产尊严,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之风的通知。

  文物是真实历史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实物见证。但靠山寨文物蹭热度、博眼球的现象,却在很多地方屡屡上演。地处南方的巍峨“长城”、不在陕西的“兵马俑”、没有遗址的“遗址公园”、异地仿建的“××故居”,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真实性是文物的灵魂和生命。有形无魂的山寨文物,非但起不到传播历史知识、弘扬历史文化的作用,反而伤害了文物本体的历史性、艺术性等文化内涵,消解了文物本该具有的严肃性,误导了公众对历史文物的认知,还可能破坏地方原有的自然与文化风貌,带来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

  无中生有的山寨文物,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作为支撑,只是徒有其形,也是一种假冒伪劣。此番文旅部和国家文物局联手发通知,要求及时叫停可能造成丑化、异化文物的项目,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之风。无论是打着挖掘历史文化的幌子为地产项目做掩饰,或是以“再现历史”名义大拆大建,甚至把国外的大型文物复制进来,说到底,山寨文物背后都是利益驱动。保护文物容不得“山寨”,各个地方要深刻认识山寨文物造成资源浪费、讹传历史文化、破坏自然与文化风貌等负面影响,把心思放在挖掘本土文化的方向上来。

  真实性和完整性是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文物保护法》中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文物有尊严,不容被山寨。让文物走进普通大众的生活,还是需要扎根特色文化、挖掘和认知自身的历史遗产资源,通过创意重新构建地方文化生态,科学利用文化遗产发展文化、文物旅游,才是讲好当地历史故事、提升文旅融合水平的正途。(周磊)

责任编辑:梁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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