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之于礼 践之于行
日期:2020-07-08
来源:山西日报

  5月15日,山西省通过了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下称《规定》),自6月1日施行以来,收到明显效果。

  《规定》要求,公民在图书馆、商场、超市、饭店、学校、医院、公园、广场、公交车站、电梯轿厢等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遮掩口鼻,吐痰时应用纸巾等包裹痰液并放入垃圾箱内;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拒不清除的,将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建立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行政处罚记录制度,依法将违法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可以公开曝光。据媒体报道,《规定》施行以来,太原市随地吐痰行为得到了有效改善,但在一些小街小巷、菜市场依然存在随地吐痰的问题。因此,太原市有关部门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行为加入“文明亮剑·随手拍(丑拍APP)”举报范围。

  《论语·雍也》有言:“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意思是说,一个有道德的人在具备渊博的知识之后,还需要遵守道德的规范,然后才能做到不违背仁义。在全面落实禁止随地吐痰、拥抱健康文明的当下,我们不仅需要博学于文、约之以礼,更需要立之以法、践之以行。

  尽管思想的开放、文化的多元,使越来越多的人注重个人价值,追求个性张扬,但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这便是道德与法律。倡导不随地吐痰,是基于人们对随地吐痰不文明、不道德、给公共环境卫生和他人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危害的深刻认识。当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一点时,我们就离“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近了一点。但有了认识还远远不够,因为想到、说到离做到尚有距离。事实也正是如此,很多人谈起随地吐痰的危害时头头是道,甚至义愤填膺,但在自己喉咙发痒、痰湿上涌时还是不自觉地在公众场合“一吐为快”。所以,立之以法、践之于行,才是这口不得不吐的痰不会被随便倾吐的关键。

  法律与道德不同。道德在于约定俗成,在于自律,其精髓在于“礼”。而法律则在于强制执行,在于他律,其核心在“治”。如果说道德强调的是行为的底线,那么法律强调的则是行为的红线。突破底线遭受的是舆论的谴责和良心的自责,而突破红线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不随地吐痰”这一原本应该人人做到的事情,从倡导到强制,从道德约束到法规规范,可见其“病症”之顽、“祛除”之难,更可见其危害之大、治理之艰。

  沉疴务须猛药治,去乱必然祭重典。出台法规惩治随地吐痰,既基于我们对这一“痼症”之危害的深刻认识,也基于对这一“顽疾”久治不愈的深深无奈,更是对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负责。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以地方立法形式对随地吐痰予以禁止,正是从小事着手,构建常态化、法制化的公共场所卫生防控体系,维护人民安全和健康。希望你我都可以为此牺牲一点小小不便,成就公共利益的大安全!(冯波)

责任编辑:梁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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