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高价彩礼应堵疏结合
日期:2020-01-14
来源:甘肃日报

  彩礼是我国男女婚嫁的传统历史风俗,但如今在个别农村却成了农民的沉重负担,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天价”彩礼。一次结婚支付的彩礼,需要花费一个经济条件较好家庭6至10年的积蓄,大大超出农村家庭的承受能力,导致一些农民因婚致贫、返贫,严重影响农村发展。当前,在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破除婚礼陋习,治理“高价彩礼”势在必行。

  农村部分地区高额彩礼存在的原因有多方面的。有些家庭是出于经济补偿心理,认为生养女儿花费巨大,而女儿出嫁后家中劳动力减少收入减少,获得劳动力的一方要支付高额的彩礼作为女方家庭未来收入减少的对价。有些群众则认为,父母将女儿抚养成人成才除了经济上的付出,还有情感上的付出,男方应当拿出彩礼来补偿女方父母,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代替女方报答养育之恩和履行赡养义务的作用。还有一些地方因高额彩礼成为风俗,人们被不良风俗绑架,不得不支付高额彩礼。此外,有些乡村媒人为了获取更多高额酬劳,也会有意让女方哄抬彩礼、要高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高价彩礼的存在,有其深刻的道德、社会和经济原因,农民一方面深恶痛绝,一方面又趋之若鹜。要破解高额彩礼困局,必须深刻理解农村实际和乡村秩序,堵疏结合,多措并举,引导彩礼风俗回归正轨。

  一是出台相应政策,限制高额彩礼。我国目前对彩礼问题进行调整的规范明显不足,在法律层面只有《婚姻法》第三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但司法本身的特质决定了运用裁判规范去调整社会关系具有被动性和事后性,而运用政策手段能够更快更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二是加强法律舆论宣导,促进移风易俗。宣传、司法、妇联、团委、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有意识地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农村,深入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限制高额彩礼的政策,充分表明国家立场,倡导健康婚恋观,教育引导农民遵纪守法、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同时,充分利用媒体手段揭示高额彩礼婚姻的危害性,宣传文明节俭的婚事新风,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

  三是继续加大贫困地区农村扶贫力度。抢抓国家加大扶贫开发的有利时机,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帮助农民摆脱贫困。通过引导、帮助村民发展致富的主导产业,不断增加家庭经济收入,从根本上改善家庭收入,彻底改变一些边远山区村民通过收取巨款彩礼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的心理。

  四是依法打击涉婚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要完善婚姻登记制度,规范结婚登记程序,识别并遏制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制裁。司法部门要依法惩治低龄婚育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借婚姻诈骗的行为。对因高额彩礼婚姻引发的案件,要严肃查处,综合采取批评教育、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措施,切实遏制高额彩礼之风蔓延。

  五是要规范农村婚姻中介行为。建议由各乡镇指导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建立乡镇婚介所,在婚介领域提供公共服务,规范农村婚介人员队伍,引导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遏制乡村媒人哄抬彩礼行为。(詹王镇 作者单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梁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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