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善心者撑腰 让勇为者无忧
日期:2020-01-06
来源:湖南日报

  元旦前后,有多则新闻让古道热肠、见义勇为者扬眉吐气,传递出法律为见义勇为撑腰、让好人无后顾之忧的温度。

  2017年9月7日上午,一位老人前来辽宁康平县某药店买药突发心脏骤停倒地,药店老板孙向波立即施救,为老人做心肺复苏,为老人赢得了宝贵的抢救时间。然而,老人入院后发现12根肋骨被压断、右肺挫伤,便起诉药店老板,并索赔近万元。2019年12月底,当地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同样,因制止施暴不慎致伤施暴者的赵宇,年底前被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而事发之初,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十四天,后又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被警方移交晋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救人于危难”本是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优秀传统美德,进入新时代,它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体现,理应大力弘扬和躬身践行。然而,近年来见义勇为“失手伤人”的案例时有发生,个别见义勇为者因得不到法律撑腰反被推上被告席,以至于“老人摔倒在地,扶还是不扶”成为困扰人们多年的沉重话题。追踪索源,很大程度上与当年“彭宇案”产生的负面影响不无关联,以至于有人断言,当年的判决导致了全社会道德水准大幅倒退。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是公道良知的守护者。9年前,“小悦悦”悲剧曾让无数人痛心疾首,而拾荒阿姨陈贤妹施以援手,让全社会对这位平凡而善良的老人投以敬仰。顺人心所向、护公平正义,需要法律在似是而非的“模糊期”及时击鼓定音、举旗定向。

  法德并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双轮、两翼。“礼法合治”“德主刑辅”,前提是法律必须在是与非、罪与非罪、担责与无责之间划出清晰无误的界限,让善爱者无忧、勇为者无畏。相反,任何拖泥带水、瞻前顾后,搞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只会伤及善心大爱。

  实现良法善治,须以健全法治保障制度为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法治建设宏伟蓝图徐徐展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列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显著优势之一,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司法公正,是对社会焦虑的最好回应。法治之下,就该为见义勇为撑腰,让好人无后顾之忧,让法律实施与民心民意同频共振。(沈德良)

责任编辑:梁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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