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者不准报考公务员是严厉提醒
日期:2019-10-17
来源:湖北日报
明确“失信者不准报考公务员”,体现的是一种“德才兼备德为先”的科学选才观,释放的是严格把好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确保公务员队伍诚信可靠、品质优良的积极信号。

  国家公务员考试已启动报名。10月14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公告显示,今年13849个职位招录24128人,较之2019年增加近万人。与以往相比,此次国考的要求更加细致,首次明确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一年一度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既是有志者进入党政机关,实现为民理想的一个很好契机,也是国家选才抡才的一个重要手段。明确“失信者不准报考公务员”,体现的是一种“德才兼备德为先”的科学选才观,释放的是严格把好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确保公务员队伍诚信可靠、品质优良的积极信号。

  常言道:“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事无信不成。”“诚信”二字重于千钧,一旦有失,后果往往很严重。社会生活中,有的人习惯于不讲诚信,结果信誉破产;经济运行中,有的人无视诚信原则,坑蒙拐骗当“老赖”,最终寸步难行,连高铁都坐不了;社会治理中,也有少数干部习惯于“打白条”糊弄群众,损害的是政府部门的形象。由此而论,明确失信者不准报考公务员,把失信者挡在机关之外,是种确保干部队伍纯洁性的正本清源。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拒绝失信者报考,符合法律规定,体现法治精神。国家公务员考试与一般考试有很大不同——国家选择什么样的人为“官”,决定着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如何,也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水平,与民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理应更加严格审慎。公务员选拔从业后代表政府形象,也是公信力的一种体现。从源头抓起,选择诚实守信、品德高尚、才能出众的人充实干部队伍,引入清风正气,更好地造福百姓,正是对国家和政府公信力的一种提升。

  公务员与普通职业不同。古今中外,他们都必须是道德上经得起推敲的人,是社会行为的示范。在古代,官员还担负着“民之师”的职责,需要以自身言行引领世风、教化百姓。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更须如杨善洲、郭明义、张富清那样,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先进性。由此而论,在公务员报考门槛上提高道德要求,拒绝有信用问题的人报考,恰如其分。

  与此同时,即便是考上了公务员,也应在履职过程中不断自律自省,注重自身德行,一旦麻痹失德,乃至违纪违法,终将被清除出去。恪守包括诚信在内的官德政德,是对每一名公务员贯穿始终的基本要求。在公务员报考时拒绝失信者,对公众是一种“诚实守信”谆谆告诫,对已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干部,则是一种“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的严厉提醒。(李思辉)

责任编辑:梁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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