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失守”是管理缺位
日期:2019-08-23
来源:海南日报

   “绿灯行,红灯停”,规则人人都知道,却不是人人都能遵守。近日,南国都市报、南海网等媒体报道,海口市金龙路与玉沙路路口,摄像头抓拍到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7个月有2万多起,平均每天100多起。在海口,像金龙路口这样红灯“失守”的路段还有不少。如一个月前也有媒体报道,在府城多个路段的十字路口,由于高峰期拥堵,“电单侠”经常集体违章,现场协管人员都无法阻拦。

  分析非机动车驾驶者、行人乱闯红灯的心理,不外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众心理,一人带头,大家一起闯;一方面是觉得闯了也无所谓,“又不罚钱又不‘站岗’,大屏幕曝光对我没什么影响。”这两种心态,可以归结到一点,就是这些人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闯红灯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损失。而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也说明了交通管理部门在规范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这一块,工作做得还不到位。道理很简单,同样是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驾驶员在面对红灯时,就很少有上述侥幸心理,因为海口交警对机动车闯红灯的惩罚是很严格的,不仅罚款200元记6分,每月还会曝光车牌号。

  正是由于这种侥幸心理,近年来由于电动车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的数量连连攀升。今年一季度,海口电动车事故总数541起,其中死亡事故13起,而事故原因最多的就是闯红灯。红灯作为一种交通信号,是一条交通安全的“红线”,也是交通安全的底线。非机动车、行人乱闯红灯现象严重,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非常大,亟需加大管理力度。

  其实,海口多年来在规范非机动车文明出行方面做了很多工作。2014年3月,海口明确规定行人与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50元,其间也曾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8月,海口交警在多个路段启用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专门对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抓拍曝光,并将抓拍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录入系统。今年5月,海口出台《2019年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年内将实现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征信挂钩。

  然而,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为还是屡禁不止。尤其是在设有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的金龙路口,闯红灯的人数仍然这么多,实在令人咋舌。可见,海口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为,不缺制度,也不缺设备,缺的是严格的执行。既然可以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系统,为何不进一步,按照相关法规,对这些违法行为人该罚款的罚款,该“站岗”的“站岗”?甚至还可以更进一步,直接试行将闯红灯者的个人信息接入交警大数据平台,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对多次闯红灯的非机动车主或行为直接计入失信档案。相信如此一来,就鲜有人觉得闯红灯“没什么影响”了。

  文明出行习惯的养成,既有赖于市民提高规则意识,也需要一定的强制手段来促成。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不能因其人数众多而有所姑息,纵容他们的侥幸心理,助长他们的违法行为;也不能搞运动式执法。应该像管理机动车一样,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用严格的执法手段,刹住机动车、行人乱闯红灯的歪风。(魏燕)

责任编辑:梁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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