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儿童直播需多措并举
日期:2019-08-22
来源:湖北日报
眼下,网络直播、短视频大热,不少未成年人也沉迷其中。21日,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建议,对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应该限制,可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的情况下使用。(8月21日《中国青年报》)

  未成年群体是一个身体尚待发育、心智尚不健全的特殊年龄阶层。鉴于其具有的好奇心强、自制力弱、难辨是非真伪、不善自我保护等年龄特质,过早沉迷于网络活动的负面危害毋庸置疑。限制14周岁以下儿童玩直播、刷视频,其矫正与保护意义显而易见。“限制”是有条件、有限度、有节制、有管控的使用,而并非是硬生生、一刀切的剥夺。毕竟当下社会已不可逆地进入网络时代,少年儿童的参与权理当得到尊重和保障,把未成年人隔绝于网络环境之外既不明智也不现实。支持、引导未成年人有序参与网络活动,把培养网络素养和保护身心成长有机融合,才是王道与正途。

  限制儿童玩直播,还需从国家层面作出有针对性的相关立法限制,对未成年人直播平台的注册和准入要施以明确的法规约束。目前行业公约中的主播黑名单制度可引入直播行业监管,情节恶劣的违法者可终身禁入,以提升直播平台的试错成本,倒逼其抬高主播准入门槛并加强日常性监管。平台也应推出防沉迷提醒、中止系统,防止未成年人长时间观看直播;平台在注册、打赏等环节实施人脸甄别,以防未成年孩子冒用家长手机登录平台;对视频直播内容进行分级管理,厘清成年人观看与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内容边界。

  沉迷于网络不只是“儿童病”,众多成年人沦为“低头族”的陋习同样亟待纠正。家长放下手机,率先垂范,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张玉胜)

责任编辑:梁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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