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公共常识理应付出代价
日期:2019-07-22
来源:湖北日报

  不侵犯他人权益、不危及公共安全,是每个人深深懂得的基本常识,也是需要每个人心怀敬畏、自觉遵守的共同规则。

  近日,两男士在故宫抽烟对镜头炫耀的视频经网络传播,引发公愤。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及中国控烟协会均表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控烟条例规定,特别是在文物保护单位这类全面禁烟场所吸烟,必须要严肃查处、顶格查处。随后,北京警方迅速行动并发布通告称,已对涉事三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其均表示认错悔过,并向公众真诚道歉。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早已是社会共识,当吸烟与故宫联系在一起,更会激起公众对文物安危的担忧。从法国巴黎圣母院惨遭大火,到武汉百年饭店遭遇火灾,老建筑的消防安全一再敲响警钟,却依然有人明知故犯,这起事件有关方面虽然已经作出及时回应,但舆论并未就此平息。一种主流声音认为,这样的行为需要法律责任之外的联合惩戒,应将涉事者纳入旅游景点的失信黑名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事者进行处罚没问题,问题在于,处罚本身有无足够威慑力遏制类似事情再度出现,这也是公众的集体忧虑。在故宫吸烟的影响是极坏的,视频中,两名男子边抽烟边语气嚣张地问到:“谁敢在故宫抽烟啊?谁敢啊?”明知故犯的挑衅行为,对抗的是公众普遍认同的基本常识,性质非常恶劣。人们普遍认为,200元的罚款实在太轻了。

  在公共场合,方方面面的常识和共识,很大程度上奠定了社会良性运转的根基。当物质文明越来越富足,尽管公众的精神文明也在稳步提升,但有些人的精神文明仍没有赶上物质文明。明知高铁已停止检票仍强行闯闸,将腿伸入列车和站台之间的空隙阻止列车开动;为好玩全然不顾公共安全,在地铁上点燃纸杯;为拍摄抖音视频,罔顾道路安全在高速公路上跳舞……一些人展现出的精神风貌,与这个时代的“契约精神”格格不入。不侵犯他人权益、不危及公共安全,是每个人深深懂得的基本常识,也是需要每个人心怀敬畏、自觉遵守的共同规则。那些冒天下之大不韪,企图以刺痛常识、击破共识博取关注的人,某种意义上挑衅的是整个社会长期建立起来的秩序和体系。

  背离社会常识的行为,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威慑,就难免有些人会继续僭越公序良俗的底线、突破法律的红线。这种个人素养与社会变化脱节的表现也一再警示我们,必须进一步以强有力的手段来强化社会基本常识,增强公共文明意识。越是举手投足之间即可遵循或违背的常识,越是需要保持足够的敬畏之心。(周磊)

责任编辑:王欣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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