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活化”不要过度“娱乐化”
日期:2019-03-26
来源:贵州日报

  文物是民族文化肌体的一部分。文物当然要“活”起来,走出深锁的“围墙”,但应避免文物价值传播过度娱乐化的现象。

  博物馆文物展出,从库房移出展览,借助科学技术让观众从多角度近距离欣赏,举行全国性、世界性的巡展等,这些都是实现文物“活化”的方式。但是,目前,在博物馆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令人担忧。例如,内容结构方面“厚古薄今”;文物研究方面浅尝辄止,面对丰厚的文物资源,缺乏深入扎实的学术研究和富有思想性、启示性的学术观点;传播手段简陋媚俗,停留于“耍宝卖萌”的表层关注,易误导公众对文物内涵的认知;收藏观念功利化,重视文物的经济价值,轻视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及时代价值。与此同时,一些媒体过分地将博物馆娱乐化,对社会主流价值观产生扭曲和误导。

  当然,这并非是说,面对新出现的互联网等传播平台以及大众的新需求,博物馆、文物单位、媒体的工作者仍然墨守成规,而是应该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同时也不放松对文物内涵及外延的深入挖掘,站在新的高度上创造出适合大众口味且品质高尚的展会、节目等文创新产品。娱乐化本身并没有过错,但它仅仅是传播文物价值的一种外部延伸手段,相关工作者必须把握正确导向,发挥其正能量的一面,遏制其媚俗的一面。若是为了娱乐而娱乐,过度娱乐化,对文物价值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贬损,这样的传播是有害的。

  文物是凝固的历史,是人类延续的生命记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精神家园。文物记录着一个民族的核心记忆,承载着一种文化的基因密码。一个民族丰富的文物,是一个民族的不可割断的历史,它是一种历史教科书,让我们获得真理和经验;是民族文化肌体的一部分,是社会大众的共同记忆、公共财产。文物决定了我们的历史态度、文化态度、美学态度,更激起了我们民族的自豪感。文物不仅给予我们知识的熏陶、美学的见证、艺术的感受,更促使我们在历史与现实之间深入思索、进一步启迪创新。

  当我们将文物置于现代传播视野之下时,不能减损文物经历了时间考验后仍保有的多重厚重价值,应坚守历史和文化的底线。相关工作者应该以“引导”为己任,研究怎样传播文物所承载的深邃而丰富的内涵;应在保存历代先人创造的文化财富基础上,通过展会、出版、音视频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有效的传播;应让传播内容具备历史、科学、文化、艺术等维度的丰富性、真实性,同时做到深入浅出。要做到这样的传播力度并不容易。

  过度娱乐化不是文物传播的方向,会导致信息传递偏离真实。迎合大众与引领大众有着本质的区别。而现实中更有一些地方打着“活化”文物的幌子,将文物粗鄙化“打造”、滥加“改造”,这些文物的价值内涵、文化意蕴、独特精神被抽空,只留下躯壳,实质上是对其进行了无法复原的毁坏,让人们失去寻找“精神血脉”的线索与根基。

  在当下的“历史文物热”中,我们看到文物走入寻常百姓的生活是可喜的。但必须深知,文物有它本身独特的历史特征、文化特性、美学属性、艺术品性,因此文物价值的传播应当有其独特性。文物当然要“活”起来,走出深锁的“围墙”,焕发出崭新的生命力,但是,我们不需要过度“娱乐化”的文物。对文物价值传播过度娱乐化的现象,当引起警惕。(杜浩)

责任编辑:王欣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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