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接受组织监管须自觉
日期:2017-08-16
来源:光明日报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齐齐哈尔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胡福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对胡福绵的通报中出现了一个特别的表述:长期隐匿行踪,脱离组织。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十八大以来新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的规定。
  很显然,胡福绵不是一个有组织观念的人。身为组织部长却长期隐匿行踪,人跑到哪里、做什么事情组织上都不掌握。这样一个没有组织观念的官员犹如一匹“脱缰野马”,没有了约束终究会失去方向。正如他的结局一样,不仅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违纪所得将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组织部长“脱离组织”,说白了就是既想当官又不想被管,这是一种放纵自己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事实表明,生活或工作上的放纵必然导致灵魂上的扭曲、物质上的贪欲、政治上的腐败。胡福绵就是个例子,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腐败堕落的行为无不与他长期脱离组织监管有关系。
  脱离组织的约束监督,往往是出问题的前兆。对领导干部来说,身处纷繁复杂的社会,诱惑何其多?既有金钱的引诱,也有美色的迷惑,但无论是哪一种“围猎”,其目的都是拉干部下水。领导干部也有欲望,一旦不受监管,那么自身免疫力不强的难免就会底线失守。
  “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接受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其实是对自身的保护。强化组织观念,让组织时时掌握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状态,一旦有腐败堕落的苗头,至少还有被拉回正轨的机会。倘若仗着自己的权力在手或者岗位特殊而脱离组织,长期隐匿行踪,不报告、不交底,只会在腐败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组织观念不是一句口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被党组织和群众“管”起来的状态。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管之下,把手中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才能确保用权的“方向盘”不偏,才能走准走稳人生路。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作者:易利)

责任编辑:梁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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