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公信力的约定
日期:2017-05-25
来源:人民日报

  从全部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到有29个部门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体现了信息公开的进步。中央既然有规定,这个数字应该变得更多。

  有的部门认为,有事情就发布信息,为什么非要定时定点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多麻烦。也有些部门习惯以“我”为主,服务公众意识不强,我有信息要发布,你就来听;我没有什么可说的,你也别来问。这些错误认识,根源或许在于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尚不到位。

  每周、每月或每季度一次的例行新闻发布会,是政府与公众交流信息的约定。于公众,这关系对公共政策或相关信息的了解;于政府,这是严肃的政务行为,理应得到认真对待。两者能否良性互动,事关政府公信力。制度建设的价值就是要改变随意性,即便例行发布日“无信息发布”,也要邀请那些联通人民的笔端、镜头如约而至,认真听听公众有何所问。(午 若)

责任编辑:梁 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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