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商店“电子烟”毁了孩子们的身心
近日,合肥市民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孩子就读的小学门口,有商店出售“电子烟”,孩子经常会偷偷买回来“吸”。昨天,记者随机探访了市区几家小学,确实在少数商店内买到了这种“电子烟”,一支售价15元。(合肥在线2月9日) 电子烟是一种非燃烧的烟类替代产品。电子烟液主要成分是烟碱,烟碱又名尼古丁,是一种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油状液体,它是以雾气的形式进入肺部,很容易被人体吸收。虽然比普通烟对人体伤害要小,但是据专家研究它仍具有致癌的功能。而张女士的孩子今年只有9岁,竟然在学校门口的商店当玩具买到电子烟。众说周知,青少年正是亲临社会,对新鲜事物好奇的阶段,同学之间很流行的“电子烟”,孩子们会觉得好玩,趁着家人不注意就拿出来吸食。张女士的担心是很有必要的,先暂不说这种东西是否有害,孩子小好奇心强,若是吸食习惯,以后或许会过早染上吸食真烟的不良习惯。 据笔者了解,目前,电子烟在世界各个国家都已经被禁止使用。各国卫生部门普遍认为,电子烟含有一定量的致癌物质和尼古丁,应禁止出售和消费,更应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2006年,我国签署加入由世卫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因此生产和销售烟草状玩具给未成年人涉嫌违法。 笔者认为青少年的成长关系着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该携手保护青少年健康,为其打造无烟健康社会环境,远离烟草。学校和家长都应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正面引导孩子,远离电子烟。而学校周边的商家更应该加强自律,停止售卖此类产品。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还孩子们一个洁净的学习生活空间。(王晓红) |
责任编辑:贺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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