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周琳 刘元旭)近日,农夫山泉有点“烦”,被指产品标准还不如自来水,依据来自其采用的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标中,镉、砷等上限宽松于国标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一倍以上。 而农夫山泉解释称,其产品质量高于国家现有任何饮用水标准,此事有“幕后推手”。 一时间,众说纷纭,迷雾重重。记者调查发现,农夫山泉采用的浙江地标是2005年发布的,与当时有效的旧版生活饮用水国标,以及瓶(桶)装饮用水国标相比,砷、镉等指标相同,菌落总数、铅等指标比旧版生活饮用水国标更严苛,而质疑者用于对比的新版饮用水国标则是2007年才开始实施的。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企业一直依照地标执行的“挡箭牌”。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认为,只有在没有国标,或产品销售地域性特别强等条件下,企业才可以采用地标,农夫山泉产品目前并不符合这种“例外”。 而且,浙江地标起草单位中,只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企业,也被质疑有“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嫌。 “标准之争”背后,折射出的更是我国饮用水标准中,“一个水‘N’种标”乱象。 专家认为,标准纷繁芜杂容易导致企业“适用混乱”,甚至避高就低。 记者调查还发现,无论是瓶(桶)装饮用水国标、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国标,还是饮用天然矿泉水国标,从2005年到2008年,都对部分指标进行了更严格的调整。然而,数年过去,浙江2005年版地标却“踏步不前”,滞后于国标更新。 事实上,这并非“效率低下”,而是背后“暗藏玄机”。2003版瓶(桶)装饮用水国标出台后,对镉、霉菌、酵母等含量的上限规定宽松于2002版浙江地标。不到三年时间,浙江就“与时俱进”“步调一致”地跟进“调松”,理由是“顺应企业要求”。这种“就低”却不“追高”的做法令人深思。 一位食品监管部门负责人说,“地标”不论如何细化,都不应低于国家“大标”,否则就失去意义,应该自动废除或无效,更不能为了本地的利益,而给予企业特殊门槛“便利”。 “标准之争,背后是利益博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汪国钧说,政府如果不主动“调高”,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自然乐意默不作声。 不少专家认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实现修订更加及时、标准更加统一,特别是切忌“开倒车”。 汪国钧说,标准清理还需再提速,同时多吸纳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公众等广泛参与,不能只被一些大户“操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