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公礼”的土壤
发表时间:2012-02-21   来源:人民日报

  要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这股歪风,必须先找准产生的土壤。这里需要理清三个问题:

  礼送何人?一是掌管职务升迁大权的上级部门主管领导;二是或掌管着立项、审批、监管、工程发包、招标采购,或掌握资金投资、划拨、收缴、审计等权力的一些职能部门的领导;三是负责先进评定评级、成果鉴定、产品评优、产品推销等单位的领导。

  何人热衷送礼?一些跑官要官者,以送礼拉近与“关键人物”间的感情,为以后升迁做铺垫;一些领导干部,为使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弄到急需的资金、短缺的材料、盼望的项目、令人羡慕的荣誉而送礼。

  款从何来?一是虚开招待费和办公经费套取资金;二是加大会议或集体活动费用支出套取资金;三是利用预算外和其他体制外资金私设的“小金库”;有的地方甚至专门设立了“跑项目费”。

  可见,公款送礼的直接原因,实际是“上级”在“逼良为娼”。如果阳光选用各级领导干部,让上级领导无官可“卖”,如果上级掌握的资金和项目能公平公开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拨和分配,不拿手中的权力去寻租,下级又有什么必要削尖脑袋运作资金去跑去送?

  要有效遏制公款送礼的歪风,就必须铲除“公礼”孳生的土壤。

  首先,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让“上级”无“官”可卖。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用提名等制度,推行干部任用票决制,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民主。

  其次,要进一步规范各级职能部门权力运行机制,让一些职能部门无“权”可租。在公共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并完善行政问责机制,规范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和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收费和公共服务行为,从微观操作层面规范岗位权力运行。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财务审计监督的力度,让送礼者无钱可送。严禁各单位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和公款私存,严禁在“业务招待费”中开支赠送或变相赠送“红包”,严禁虚假发票公款报销等。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斩断公款送礼的“资金链”。(广西藤县 何杰锋)

责任编辑: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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