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2亿流动人口的诉求
发表时间:2011-07-1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日前在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坦言,因为这些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或多或少地对社会建设重视不够,使社会建设在许多方面落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水平,有许多欠账。他表示,广东现在跨乡镇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3600多万,占全省人口的35%以上。这些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社会诉求,值得我们重视。

  重视和善待流动人口的利益诉求和社会诉求,是新时期社会管理创新的应有之义。如果一座城市流动人口的利益诉求得不到重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这样的城市再怎样标榜它的幸福指数都是没有意义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流动人口已达到2.2亿,但这2.2亿流动人口至今还难以享受到平等的社会福利和国民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新一代流动人口除了农民工,还包括大量没有本地户口的城镇流动人员。他们对于获得平等的国民待遇,以及城市社会对自己权益和尊严的尊重,有着强烈的渴望。以往“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的二元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社会福利上、利益结构上、观念上全面构筑了对流动人口的排斥机制,阻碍了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融入,也在无形中加深了城市的“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心理对峙。

  对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更应大力彰显公共管理的社会服务属性。政府不但要将流动人口管好,更要把流动人口服务好,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求职、就业、就学创造有利的条件,提供劳动政策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切实维护和保障外来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政府在制定针对流动人口的重大管理政策措施时,不应闭门造车,要在深入调研的同时扩大外来流动人口对城市社会管理的参与度,尽量以座谈会、听证会、公示政策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外来流动人口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让外来流动人口拥有自己的发言权。在实施针对流动人口的具体管理政策措施过程中,也要征集外来流动人口群体自身的反馈意见,及时做出政策性的修正调整。

  管理就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的要义就是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据报道,江苏省已决定将全省1700多万流动人口的“暂住证”升级为“居住证”,规定持证者可逐步享受本地居民在劳动、就业、入学、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跨入阶梯式落户政策通道。这在全国开了一个好头,值得各地借鉴推广。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上海世博会主题。城市,不但要让有城市户口的市民生活更美好,也要让仅有居住证、暂住证,仅能住出租屋的外来流动人口的生活更美好。“城市,让流动人口生活更美好”——这应当成为城市社会管理的主题。(刘武俊)

责任编辑:李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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