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普法更需“对症下药”
发表时间:2011-04-30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崔清新 陈菲)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出将从2011年到2015年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这引起社会关于普法如何对症下药、取得更好实效的争论。

  普法教育进行了二十多年,效果到底如何或许见仁见智。在看到全体公民法制意识增强、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有所提高的同时,要看到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相关事件时有发生,事件背后的违法行政、以言代法、以权扰法、粗暴执法等问题,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如何进一步确保法律有效实施,无疑对“六五”普法提出了更高要求。确保普法不走过场,更加对症下药,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是值得有关部门认真思考的问题。

  要严防形式主义,增强针对性。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位委员所指出的:如果不看对象随意免费发放1200万册知识读本,效果能有多大很难说。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需求,应视需求决定不同的普及内容。文物比较集中的地方要普及文物保护法,农民工集中的地方要普及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同时要创新普法形式,那种轰轰烈烈突击到街头发材料、拉横幅的形式,很难取得理想效果,更多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形式和网络动漫、歌谣等新形式,无疑能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宣传。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当前,一些地方干群关系不大和谐,与当地一些干部的所作所为关系很大。老百姓对公职人员渎职侵权、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不公不廉十分不满。加强法制宣传,就要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更加清正廉洁,增强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要进一步增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积极利用立法听证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形式,增强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广泛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使公民在参与中潜移默化地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普法工作的效果,不能只看发了多少文件、开了多少会、有多少人参加,应该更多地看实效。只有这样,普法教育才不会“轰轰烈烈走过场”,真正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切实贡献。

责任编辑:贾 五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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