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7-16来源:成都文明网
别让“高空坠物”成城市安全的痛
作者:李凝七

  626日,南京101岁的黄奶奶看到高空抛物新闻后,联想到自家破旧的雨棚,着急喊儿子拆掉。她的儿子已79岁,找了两天没找到拆卸师傅,被母亲批评的他,无奈求助警方。雨棚拆除后,奶奶万分感激。网友:善良又可爱的奶奶!(人民日报 73日) 

  这大概是近几日“高空抛物”话题中最让人感动的新闻事件,奶奶出于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坚持急着拆除自家“危险”的雨棚,“批评”也变得可爱、变得温暖,同时还给我们上了一课:我们大家都应该行动起来,尤其是高层住户,应该认认真真对自己家做一番“自查自纠”,自觉消除安全隐患。 

  以前常言“出门在外,注意安全”,而如今,因为“高空坠物”的频发,家门口也变得危险重重,走在高耸的居民楼下,不由自主地会担心被空中“不明物”砸中,因为一旦被砸,伤害多是不轻的。就在7月2日,贵州贵阳一中年女性在小区内行走,被楼上一10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还要用多少伤害才能换来对“高空坠物”的重视?“高空抛物”的责任认定又该怎样完善?这是眼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据报道,杭州市余杭区一个小区安装了47个“防高空抛物监控”,这些摄像头呈6080度角仰拍,正好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纳入拍摄范围。笔者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其他城市借鉴,一则有了摄像头的“监管”,可以起到震慑作用,提高居民的自律性,二则一旦发生抛物致伤事件,可以快速锁定责任人,及时对受害者进行补偿救治,避免“整栋楼担责”而抛物者逃避的不公平现象。 

  细看近几年爆发的城市“病痛”,“狗患”广受关注,一起起恶性伤人事件后,终于催生了全国性的“文明养狗条例”等规范性强制措施,对准许家养犬只类型、养狗登记流程以及狗主人必须履行的职责,都作了详实规定。然而“狗患”稍有成效,又来了“高空抛物”,痛过思改,简单的提倡文明、依靠居民自觉,显然已经“不奏效”。刚性的管理和惩罚措施大有必要,要让大家真正意识到“高空抛物”是要本人承担重要责任的,要让大家有所畏、有底线。 

  “安全第一”不是空话,生命只有一次,城市虽是个“陌生人”社会,但不能因此就无视他人、自私自利。早日消除“高空坠物”需要全社会行动,不做“高空抛物”的危险制造者,也不做“高空抛物”的纵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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