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论坛“坚持绿色发展”理论研讨会发言摘编
发表时间:2016-10-12   来源:人民日报
  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刘演昌

  长汀县地处福建省西部山区,曾经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努力,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逐步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新路子。
  坚持不懈治理水土流失。历史上,长汀县缺煤少电,砍伐树木作为薪柴现象普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特别是水土流失严重。改革开放后,长汀县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持之以恒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从1983年开始就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水土保持的经验教训,努力提高水土流失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积极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经过长期努力,长汀县水土流失率从1985年的31.5%下降到2015年的8.52%,森林覆盖率从1986年的59.8%上升到2015年的79.8%。在这个过程中,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是民生、是根基,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以产业转型助力绿色发展。近年来,长汀县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转型深度融合,积极推动绿色发展。一是推进生态环保一体化。针对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与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五个重点领域,实行生态环境规划、环保设施建设、环境监测布局、环保产业发展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二是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以汀江生态经济走廊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形成了以林权直接抵押贷款的金融服务新模式。三是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资源利用方式,引进低耗能、低排放产业,推动形成以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等为主导的节能产业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转移水土流失地区的人口,减轻生态环境脆弱区的承载压力。
  以机制创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为引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完善保障制度。出台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制度,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实现从水土流失治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跃升。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建立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针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归属和具体要求。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三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支持绿色信贷发放,探索建立绿色信贷扶持机制。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林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作者为中共福建省长汀县委常委)
责任编辑:原 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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