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论坛“坚持绿色发展”理论研讨会发言摘编
发表时间:2016-10-12   来源:人民日报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诸大建

  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中,可以把绿色发展大致看作一个有三个层次的体系:上层是绿色发展的总体观念,从一般意义上强调发展需要实现经济社会进步与资源环境消耗脱钩,实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双赢;中层是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从资源流入和环境输出两大方面即物质流与能源流的维度,有针对性地落实绿色发展;下层是发展的行动领域,如工业化、城镇化、消费方式等,通过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把绿色发展的一般原理具体运用到发展的主要领域,实现整体上的绿色转型。其中,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是绿色发展承上启下的内容,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和行动抓手。

  把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作为绿色发展的两个支柱,对于理解和推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强调的是,低碳发展与循环发展是有差异的,把低碳发展与循环发展相混淆不利于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低碳发展主要与能源流和二氧化碳排放有关,目标是实现经济增长与传统化石能源和二氧化碳排放脱钩;循环发展主要与物质流和减少废弃物有关,目标是实现经济增长与不可再生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脱钩。

  通过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推动绿色发展,不是脱离经济社会发展谈生态环境问题,而是将资源环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因此,我国的绿色发展超越了传统的资源环境概念,包含发展与环境两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实现两者的平衡与和谐。因此,一些地方把绿色发展简单归之于资源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做法是不正确的。真正推动绿色发展,一方面要超越单纯的经济增长观点,另一方面要超越单纯的资源环境保护观点。

  使绿色发展成为发展的主流有两个重要途径。一是在对象上,不是事后去治理资源环境问题,而是事前把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领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我国的做法是推进三个融入:融入新型工业化,强调产业发展要从线性经济、高碳经济转向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融入新型城镇化,强调城市发展要从空间扩张、物质浪费转向空间紧凑、物质集约;融入现代生活,强调生活模式要从拥有导向、物质至上转向共享导向、满足就好。二是在体制上,不是传统的由环保部门和资源部门统筹绿色发展,而是由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展改革部门协调绿色发展,这样有利于保证整个体制机制的绿色化。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我国形成了由发改委主导、相关部门分工配合的体制安排。正是依靠这一体制,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包括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十三五”规划,提出经济与环境整合的资源生产率评价指标,在城镇化以及工业、消费等领域进行多方位示范等。(作者为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智库主任)

责任编辑:原 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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