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论坛“坚持绿色发展”理论研讨会发言摘编
发表时间:2016-10-12   来源:人民日报

  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赵建军

  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积极探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方面获得了新认识、走出了新路子。

  “经济发展必然导致环境破坏”的传统观念不科学。近代以来的工业化进程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人类经济活动逐步逼近甚至超出环境承载极限,一些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西方一些发展理论因而认为,“经济发展必然导致环境破坏”,“先污染、后治理”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经之路。这种观念存在三个缺陷:一是将环境保护简单理解为末端治理,而没有看到将治理过程前移可以减少污染。二是把经济发展看作“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模式,而没有认识到经济发展并非只有一种模式,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特点的循环经济能够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三是在经济研究中忽略了环境要素。因此,“经济发展必然导致环境破坏”的观念只是西方传统工业化道路的产物,显然并不科学。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的理论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思想武器。人来自于自然界,无法离开自然界生存。马克思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因此,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在破坏环境基础上实现的经济繁荣是短暂的、难以持久的。敬畏自然、善待自然、合理利用自然,是人类根植于自然并获得生存与发展的前提。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的理论,始终是我们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思想武器,也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逻辑内核。

  绿色发展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本途径。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这对我们协调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绿色发展把保护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从本质上讲就是把资源消耗强度、生态系统状态等环境要素作为评价经济发展的内在因素,将二者看作互为关联的一个整体。绿色发展打破了环境保护末端治理的单一模式,实施前端保护、过程严控、污染严惩的治理模式,跳出了“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能够确保发展的可持续性。绿色发展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生产绿色产品、推动绿色消费、营造绿色文化,能够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作者为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

责任编辑:原 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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