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为见义勇为人员投保
日前,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与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签署协议,为今年1月1日起的全省见义勇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据介绍,海南省从今年5月5日起实施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制度,对从2016年1月1日起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牺牲、受伤的人员,保险公司将按规定给予理赔,赔付金额最高达60万元/人。 “我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相对较低,获得省级表彰的,牺牲的一次性奖励抚恤20万元,其他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基金会秘书长方才健说,这些奖励抚恤金远不能解决因见义勇为牺牲或受伤的人员的家庭困难,因此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力度。(记者 黄晓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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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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