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气
日期(公历)
物候
立春
二月四或五日
春天开始
雨水
二月十九或二十
降雨开始
惊蛰
三月六日或七日
昆虫、小动物冬眠中苏醒
春分
三月二十一或二十二日
昼夜平分
清明
四月五日或六日
天朗气清,草木返青
谷雨
四月二十或二十一日
雨生百谷
立夏
五月六日或七日
夏天开始
小满
五月二十一或二十二日
农作物籽粒饱满,尚未成熟
芒种
六月六日或七日
芒作物种子成熟,开始收获
夏至
六月二十二日
炎夏将至
小暑
七月七日或八日
开始炎热
大暑
七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
最热之时
立秋
八月八或九日
秋天开始
处暑
八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
炎夏将止
白露
九月八或九日
露水凝结
秋分
九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
昼夜平分
寒露
十月八或九日
露水更多、更凉
霜降
十月二十四日
白霜出现
立冬
十一月七或八日
冬天开始
小雪
十一月二十二或二十三日
开始下雪
大雪
十二月七或八日
雪已堆积
冬至
十二月二十二或二十三日
寒冬将至
小寒
一月五或六日
开始寒冷
大寒
一月二十或二十一日
最冷之时
说明
1.本表“日期”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农历日期。
2.少数民族特有的节日,在“民族”栏标注说明。